作者:戴伯芬,「在場」獎學金第一季二等獎得主
編輯:梁玉芳,記者,聯合報系「願景工程」基金會總監
序言
和「外婆」[1]為什麼會這麼疏遠?學社會學,對自身階級處境不瞭解,像汽車駕訓班教練沒有開車上路過,有些心虛。爸、媽的父母都是礦工,雖然出生於礦工家庭,但他們很早就離開礦場。我在臺北市出生、成長,沒坐過台車、沒摸過煤屑,也沒看過祖父,兩位祖母都是年輕守寡,外公走的時候媽都還是一個十二歲的小學生。
阿嬤以前的家位於土城海山煤礦媽祖坑工寮,逢年過節回家,探完三峽的祖母後,往往跳過「媽祖田」[2]直接回臺北,臺北到土城的距離卻比到三峽遠得多。即使有機會回媽祖田,父親總是板著臉,催促著我們離開,彷彿多留片刻,會大禍臨頭。倒是媽媽不時趁老爸不在家,偷偷回家省親,表達她對阿嬤的依戀與感恩。
小時候回外婆家總覺得路好遠好遠,車子過了板橋車站,就是一大片農田,有時看到一畝一畝的水窪,有時是一片綠色稻浪翻滾。經過頂埔街庄,看到土城看守所之後不久,左轉穿過一條彎彎曲曲的小路,沿著水圳一路走,就到了媽祖田。雖稱媽祖田,這一帶在1950年代就是一座礦村,已看不到田。大安圳從一條清澈的活水,後來像似一條大水溝。1980年代末礦場封閉之後,阿嬤一家人遷到土城中央路的四層樓公寓。
客廳牆上掛著一張阿公的黑白照片,和阿祖遺照排在一起。照片中的阿公很帥,留著寸頭,濃眉大眼、炯炯有神。我問阿嬤怎麼認識阿公的,她說是有人介紹的,那是一個依媒妁之言婚姻的年代。再問:「結婚前認識嗎?」阿嬤說:「我們相隔壁山,他住煙園[3],我在石門內。」追問阿嬤相親看了多少個、為什麼會選阿公?她笑著說:「只有看一個,那時傻傻的,不會選,只看一個就決定了。那時的人很古意(kóo-ì,忠厚老實),那像現在這麼賢慧(hiân-hu, 什麼都會) [4]。」一瞬之間,我彷彿看到了一個 18 歲茶山小姑娘的顧盼風情,95 歲阿嬤臉上褪去了皺紋,皮膚白裏透紅,頭髮由稀疏灰白轉成茂密黑亮,身穿布衣,髮上別著桐花,深情地隔著茶山望向情郎,邊唱山歌邊採茶。那時候的媽祖田週邊仍是一片翠綠,丘陵地到處都是茶園。
然而,現實中並沒有採茶姑娘和情郎對唱情歌的浪漫。昭和二年(1927),阿嬤曾桂出生於土城媽祖田庄石門內尖,先祖在順治年間即來此墾殖。阿祖是童養媳,被「捒做堆」(sak-tsò-tui, 配對結婚)[5]嫁給了曾祖父,一段沒有愛情的婚姻,只是順應傳宗接代的要求。曾祖父在阿祖生了兩個小孩之後就和情人雙宿雙飛,留下曾祖母、舅公與阿嬤自謀生路。阿嬤從小沒有上過一天學,童年時代不是撿柴火,就是幫忙採茶,沒做就沒得吃。16歲開始,從陽光普照的茶園轉入暗無天日的礦坑工作。
阿嬤一直說日本人很厲害,不知道他們如何發現地底下有土礦。那是一個以命換炭的黑金年代,也是一個戰亂的年代。
上圖:張桂年輕時候的照片;下圖:張祿照片
[1] 自2022年起,教育部辭典不再分內、外,外公、外婆都稱呼為「祖父」、「祖母」,不過,外婆改名問題仍在爭議中。
[2] 媽祖田,今新北市土區鄉祖田村,位於大漢溪分流東岸,包含舊小字內媽祖田與外媽祖田。見洪敏麟,1980,《臺灣舊地名之沿革第一冊》。國史館台灣文獻館,頁301。
[3] 土城媽祖田庄舊地名,位於現在的普安堂附近。
[4] 阿嬤的母語是臺語,不太會說國語,以下與她的對話皆以臺語表示。
[5] 臺灣傳統風俗,透過收養孩做為童養媳,長大後與兒子結婚,可增加家庭勞動力,並免除聘金。
一、入坑
日本南方彼岸的新興殖民地臺灣,礦業開採方興未艾。明治 28 年(1895)6 月,農學士橫山壯次郎應台灣總督府民政局殖產部之聘,來台調查地質。明治29年(1896),台灣總督府頒布「台灣礦業規則」,廢除了專屬採礦權限制,鼓勵民間積極開放探勘、開採,即使是毫無經驗的日人亦可輕易申請、取得礦權,當年申請礦區41件中只通過一件臺灣島民案[1]。
明治30年(1897)台灣總督府殖產局在北臺灣展開煤田調查,發現臺灣主要的礦源集中於基隆,四腳亭與金包里為最優良煤田[2]。明治32年(1899)總督府出版《北部炭層調查結果》,發現土城煤礦本層煤達0.9公尺,屬於一等煤,是北部極具開發潛力的礦場,吸引台、日的採礦人相繼投入,不過,在明治30年(1897)之前能取得礦權者多為日人,較臺人開礦者高出三倍以上,礦權逐漸移轉到日人手中[3]。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歐洲主要產煤國家都投入戰事,國際煤炭市場供不應求,煤價隨之飛漲,臺灣煤業進入第一次黃金時期。隨著台車軌道的架設,北部山區逐漸從茶園轉成礦場,像是分散各處的毛蟲,逐漸將原本翠綠的葉脈蠶食精光。
明治33年(1900),出生於日本千葉縣農家的山本信義渡海來臺,一方面逃避日本政府的徵兵制,也在殖民地尋找發展的機會。他初到臺灣時在一家船具店工作,明治45年(1912)轉入採礦業,獲得暖暖地區1126礦區許可,逐漸建立起自己的事業。由於基隆地區煤礦開發較早,可開發的礦區有限,山本在原東家王玉水的引介下,大正2年(1913)先從黃火淋的手中獲得位於大安寮庄、媽祖田庄地內 1099 號礦區(面積 225,554 坪),憑著殖民者優勢與獨到的眼光,不斷擴大礦場規模 [4]。大正7年(1918) ,山本承接管野新作舊業,更名為山本炭鑛[5],成立山本鑛業合資會社,成為全臺第四家煤礦公司[6],隨後陸續取得媽祖田及三峽成福庄1694礦區。大正9年(1920), 山本獨資承攬所有合資的礦坑,整併成大安寮炭礦,改名為山本鑛業,礦場總面積達890.230坪[7],產額也躍居首位,超過了台灣焦炭株式會社。
臺煤主坑道多為斜坑,通常以30度向下開闢斜坑,由上而下可分三段,臺語稱為:本卸 (pún -dàn ,主斜坑)、又卸 (iū- dàn ,又斜坑)、再又卸 (tsài- iū- dàn,再斜坑),各段斜坑之間有較寬廣可容礦車軌道的平坑,沿著主坑道兩側再開闢片道(煤巷),形成分支複雜的網狀系統[8]。海山煤礦有主坑四坑,又斜坑一坑,主坑為日治時期已開闢的建安坑(今永寧村),卻是平坑,1963年陸續完成軌道建設,總長2公里,以柴油機關車進入,進入片道之後坑內低矮,只能仰賴人力挖掘運送。從煤面採煤後填裝煤車,將其推送至片道,等待捲揚機拖運,經再又卸拖上至又卸連搬道,再經又卸的捲揚機拖至本卸運搬道,最後由本卸拖至坑口,完成坑內分段的煤炭搬運。混合的煤炭與碴石會先到選煤場進行篩選或洗選之後,送至儲煤場存放。
大正13年(1924) 山本礦場引進長壁法水平開採,由媽祖田五坑和大安寮二坑進入,大安寮二坑搬出,最後再以手押台車運至板橋車站。由建安本坑降煤到車站距離8公里,日治時期已完成軌道建設。昭和元年(1926) 海山輕鐵株式會社輕便軌道媽祖田線全長1.6公里,有10臺車,可運乘客2,637人、貨物337,450斤。昭和8年 (1933),橫溪──媽祖田全線完成,長3.1公里。日治時期三鶯土城區的海山軌道路線總長達80.63公里,創全島街庄輕便軌道路線最長之記錄[9]。
日治時期山本炭鑛台車軌道分布圖。資料來源:三井物產株式會社台北石炭支部,1925,台灣炭礦志,頁25。
阿嬤14、5歲時,為了賺取較高的薪資而離開茶場,先在坑外推流籠(liû-lông)[10],流籠是架空索道,以鋼索作為行車軌道,輸送貨物和人員的運輸機械,由主鋼索承載,動力鋼索拖曳,週而復始地運轉。她的工作是將台車推到吊掛的裝載平台,過隧道之後再放下本坑,依稀記得當時的工作場景:「搠(saˋk, 推)流籠車,去山尖啊!一個這樣下來,一個這上去,直通大安寮本礦…推進去,土礦放下來,再推出來…有一點下坡,有好幾個人在推,勾一串,再拉上去,再(用天車)絞上去…推平的那一段,要過一個隧道。」
阿嬤印象最深的是流籠的節奏,她描述:「流籠是有人在放,重車下、輕車起來,重車下、輕車起來…」對一個少女而言,每一趟艱鉅費力推送礦車的終點就是流籠吊掛的裝載平台,從早到晚,一天不知要來回多少趟,來來回回,只有到了平台才能稍作喘息。
16歲開始,阿嬤進入山尖坑。我問她為什麼選擇進入坑內工作,她說:「古早要做都沒有得做,都相互搶做事。那時沒事可以做,大家爭著做,出一個礦窯,大家爭著搶,火礦擔不到,擔那個火礦頭敲起來的礦頭,眾人等,留一支撿一支,等一支就要等半天。」那是一個人浮於事的年代,能夠有機會進礦坑工作,除了工作認真,還要老闆運氣好挖到礦才行。即使搶不到入坑工作,在坑外撿拾礦頭,都可以帶回家當柴火。
回憶初入坑的情形,她說:「那時車一來,為了賺錢,就爬上車了,那時都不知驚(kiann,害怕)。一開始下去,坑很低,頭去撞到,撞到柱子,一把火結(giat,繫)在此,電池背著..」雖然頭上帶著燈具,由於坑內伸手不見五指,再加上坑道低矮,高低起伏變化大,一不小心就撞到頭,阿嬤述說這一段往事時很開心,忘了當時的頭痛,彷彿回到一個傻傻不懂事的少女年代。
礦工入坑之前要攜帶安全帽、頭燈與電池,十字鎬、鎬煤機鑽頭、磅子等工具,還要自備一大壺水與便當,入坑前要接受礦場安全人員檢查,禁帶香煙、火柴、酒等違禁品,避免易燃物進入,當然更要防止礦工酒後失序。負責推車的阿嬤只有戴安全帽、頭燈,背電池,再加上水與便當,就下坑工作了。一早入坑,傍晚出坑,我問阿嬤中午便當有什麼好料,阿嬤笑說:「那有什麼好料!有時帶米飯,有時帶番薯,菜脯洗一條放下去。」菜脯是醃到很鹹很鹹的白蘿蔔乾,可補充汗水流失的鹽份。
坑道內工作一組勞工約六人,包含做石(tsò-tsio̍h)及其助手、支柱、做炭(tsò-thuànn)、搬運等工人。礦坑掘進工程稱為「做石」,先鑿岩壁成孔,填裝炸藥、結線、爆破,將煤層炸開或炸鬆之後,碴石由人工裝運,再建立支架;做石是以尺計算薪資,半個月測量一次。
挖取煤層中煤礦稱為「做炭」,以台車數量計薪,初期是用十字鎬人工採掘,民國57年(1968)才自日本引入割媒機,建安坑是首批引用機械採煤的礦坑之一[11]。阿嬤說以前做炭的人:「用鏟子挖的啦!有的薄的,有的厚的,厚的比較容易削,(薄的)底下人要躺下來挖。做土炭很辛苦,人都黑的,出來都沒看到人,只有眼睛是金(kim,亮)的。」我想起攝影師朱健炫「礦工謳歌」封面那一張帶著安全帽、披著外套回眸的海山礦工眼神,灰頭土臉難掩帥氣的微笑[12]。
朱健炫拍攝的海山阿美族礦工陳政治
阿嬤的主要工作是推送台車,礦業台車是以鐵板或厚木板圍起車廂,可容0.7~0.8噸礦石,底座裝置四個輪子,以人力推行於鋪好的鐵道上, 礦車底座有扣環裝置,礦車之間的扣環以插梢插入方式固定,可串連多輛礦車,多人一起推進[13]。她回憶坑內的作業:「去下土炭,推車下土炭,土炭挖成一管一管,用一個板管殼,車推到板管,再讓炭卸下,再推到腳踏口,給流籠車絞上去。」或許是從小營養不良,阿嬤的身材嬌小,不滿150公分,只能使盡吃奶之力跟著其他人一起推。
臺灣的煤礦不像國外露天即可開採,礦脈深入地底。礦坑越掘越深,從主坑下去到工作的煤巷之間長度可達2、3公里之遠,深度可達3百公尺以上,相當於臺北101的高度,從坑口到工作的片道,最遠得花一小時以上才能抵達。阿嬤那時工作的坑道比較淺短,她不清楚下土礦之後要推多遠,只說很遠。黑暗的坑道內是沒有里程標記的,每日週而復始、來來回回,不論坑外晴天或雨霧,坑內永遠只有沉重幽暗、潮溼污濁,令人感到窒息的空氣,以及隨著鋼索上上下下、反覆推移的炭礦重量。
坑內溫度經常高於地面長溫,夏日固然炙熱難當,高溫可達40度以上[14]。冬季寒流來襲時裸露在外的手腳也經常凍僵,她形容:「冷到腳都紅了,手凍到硬迸迸(ngē-piàng-piàng,硬梆梆),沒辦法攑箸(gia̍h tī,拿起筷子),還要工作!」
坑內地面凹凸不平,有人穿鞋工作,阿嬤在坑內一年四季都是赤腳工作,除了經濟因素外,可以用腳直接抵住地面,以利下坡時剎住車輛,她說:「都褪赤跤(thǹg-tshiah-kha,赤腳),都只顧做事,腳去刺到也不顧痛,不知痛…有時推車去撞到腳,未顧的撫(bī-kòo-ê hoo, 顧不得撫摸痛處),重車下來要下坡,拉車都拉不動了,重車要拉,很重。」
坑內想上廁所只能找個角落就地解決,阿嬤說:「尿去旁邊放…那時推車都是女的,男的在坑的上面,裏面都暗暗無看(bô khuànn,看不到),一人一把火…去掘土下來的地方放。」女性月事來的時候,也沒有辦法更換衣褲,她說:「用破布、破棉被,那有換!出來才能換,坑內沒所在(sóo-tsāi,地方)換。」
台車工作是按車計酬,因為月事休息就不計薪,所以一般女性都得照常工作,一直到出坑之後回家,才能整理半身的血跡。幸而坑內黑暗,經血外露的難堪反而成為女性工作的自然日常。單是想到阿嬤在炙熱潮溼的環境下,帶著流出經血混著凝結血塊持續工作,一身溼黏的煤灰血腥味還得發力推車,不由得心疼。
日治時期大量女性進入礦場工作,明治31年 (1898)下期統計全臺有57位炭礦婦,昭和16年(1941)人數擴增至6,170人,佔礦工總人數11%[15]。隨著礦坑的深入,水平開探法的軌道技術引進,更方便女性進入坑內工作。阿嬤見證了山本礦坑內女性的工作樣態,她說:「女人去下土礦…也有對手的,也有人做土的,改修啦!」阿嬤形容坑內女性的工作是做「二手的」,是男礦工的輔助者,從採炭、支柱,到選煤、搬運、雜夫,原本男性擔任的坑內工作,幾乎都有女性參與[16],不一定是夫妻檔一起工作。
雖然女性下坑從事男性工作,但是薪水卻遠低於男性,大約是六成薪左右[17]。一直到大正13年(1924),日本政府才禁止內地女性進入礦坑工作。但在殖民地臺灣卻仍持續鼓勵女性入坑工作[18],金包里礦業株式會社甚至公開表揚崁腳礦場的林旺根攜妻入坑工作,以「夫掘妻拖,甚然勤勉」為由,加發賞金的方式,鼓勵夫妻一起入坑勞動[19]。
不過,依據昭和年間(1927~1932)的《山本炭礦》調查,女性從事的是坑外選煤工作,並沒有記錄阿嬤這種坑內的搬運女工,更不用說那些男性從事的坑內工作,女性是礦場內的「另類黑工」。山本煤礦的選煤女工人數最多有40人(1929年) ,最少是12人(1931年) ,每位女工的日平均工時在4至13小時之間,女性選煤工平均時薪為0.25~0.30元,僅及採礦男工薪資的16.5%(1.63元) [20]。不同礦坑的薪資水平也有落差,令人意外地是山本礦業的薪資低於其他礦場。
昭和15年(1940)十月十六日,日本殖民政府公布勒令第六百七十五號,訂定最低工資表,明訂日籍與臺籍礦工同工不同酬,而不同年齡層的臺籍男、女工資水平也不同,不論坑內或坑外工作,日籍工人最低工資為臺籍男工的1.8倍,而坑內臺籍男工又是臺籍女工的1.3~2.1倍,坑外臺籍男工最低工資約為臺籍女工的1.1~1.9倍[21]。女性礦工和童工皆屬礦業的臨時工性質,不僅薪資低,工時也不確定,通常得等所有男工收工,收拾善後才能離開。
女礦工人數不多,卻必須服務所有礦場中的男性礦工以及行政職員,經常被任意指派不同的工作,有時做坑內助手,有時做坑外選煤,也可能隨時被事務所行政人員叫去煮飯、燒水、運煤、打雜,她們是整座礦場的母親,每天有做不完的工作,看起來是什麼都做的雜工、二手工,但是如果沒有女性的後勤支援,礦場也撐不下去。男工可以做的,有時候女工也要做。女性工時有時是4小時,有時卻達13小時,其間的差距更顯現出女礦工的彈性與脆弱性,她們經常處於過勞與過閒之間,也隨景氣浮動而變化,景氣好就有工作,景氣不佳就會失業。
[1]臺灣省礦業研究會,1966。《臺灣鑛業史上冊》,臺灣鑛業史編篡研究會,頁580。
[2]黃智偉,2004。《臺陽公司志》,板橋市:臺北縣文化局。
[3]李修瑋,1997。《土城煤業興衰史》,臺北縣土城市公所,頁42。
[4]大正 3 年(1914)由劉宗賜與劉隆經手中取得土城頂埔庄 231 號礦區(面積 23,397 坪);大正 5 年(1916),再從王竹根的手中取得位於土城大安寮、媽祖田的 298 號礦區(面積 62,028 坪);大正6年(1917)併王玉水土城大安寮的 111 號礦區(面積94,379 坪)、何清風媽祖田的 417 號礦區(33,859 坪)。參見周耀裕,2007。《煤礦產業與地方社會—以台北土城地區為例(1897~1989)》,中央大學歷史所碩士論文,頁79-80。
[5]唐羽,1991。《臺灣礦業會志》,卷十,傳二十,臺灣鑛業會志修志委員會,頁779。
[6]布施優子,2003。《日治時期山本炭鑛之研究》,私立淡江大學歷史學系碩士論文,頁36。
[7]同註8,頁55,57。
[8]賴克富等,2006。《台灣的煤礦》,遠足文化出版社,頁88-97。
[9]王明義總編輯,三峽鎮志,第十章交通,http://szt3d.ntpu.edu.tw/taipei/d/c/c_1/c_1_010.html
[10]1911年,日本工場法施行,規定工廠不得僱用15歲以下之人,1923年工場法改正,將最低僱用年齡提高到14歲,但是該法並不適用於殖民地台灣。參見劉晏齊,2019,〈看得見與看不見的勞工:青少年勞動的法律史考察〉,《中研院法學期刊》,2019特刊1,頁512。
[11] 同註13,頁91-92。
[12]朱健炫,2018。《礦工謳歌》,中華新華出版社,封面照片。
[13]同註13,頁97。
[14]臺灣深部煤礦以海山一坑最高,可達46度,參考註13,頁103。
[15] 明治31年 (1898)下期統計全臺有57位炭礦婦,昭和16年(1941)人數擴增至6,170人,佔礦工總人數11%。參見臺灣總督府殖產局商工課,《臺灣礦業統計》調查,出處:日治時期統計資料庫,http://tcsd.lib.ntu.edu.tw/query.php。
[16]阿嬤是山本炭場的坑內女運搬工,但是依據臺灣總督府殖產局商工課的《臺灣礦業統計》調查,《山本炭礦》在1927~1932年之間並無坑內女性工作統計,坑外工作的女性也僅記載選煤工作。筆者推測可能是因應日本內地已經修正工場法,或許是山本不願意公開違法雇用童工與女工的事實。
[17]參考台灣總督府殖產局鑛務課,《稼業礦山》,統計了石炭業中採炭、支柱,到選煤、搬運、雜夫男、女的薪資差異,顯示當時女性已經從事男性礦工的各類工作。
[18] 〈女坑夫の入坑禁示〉,《台灣日日新報》,大正13年(1924)年 5 月12 日。依大正10年的調查(1921),日本的礦工人數267,614人,女性有72,623人,佔27%。
[19]〈獎勵女坑夫〉,《台灣日日新報》,大正9年(1920)年 5 月 9 日,內容登載:「金包里礦業株式會社崁腳炭礦之一部請負人李旺根式。所用探礦夫中。有一奧族坑夫某者。乃妻亦能從事採炭。每日二人相率入坑。一處作業。夫掘妻拖。甚然勤勉。會社見之。甚然感心。乃特給賞金。且高貼揭示。言凡有婦入坑從事探炭。一個月能二十天繼續者。於相當貸金外。本社另交支賞金三元。以獎其勤。於是一般坑夫見之。甚然垂涎。多欲回帶其妻前來見習。是亦空前未有之事也。」
[20] 台灣總督府殖產局鑛務課,《山本炭坑》,出處為:台灣日治時期統計資料庫,http://tcsd.lib.ntu.edu.tw
[21]一日工作十小時之內的坑內日籍工人最低工資有70~180錢;坑外工作則有56~150錢;臺籍男工為38~100錢,臺籍女工則為29~45錢之間;而坑外工作的臺籍男工為31~80錢,女工則為28~40錢。參見臺灣鑛業史編篡委員會,1969。《臺灣鑛業史下冊》,臺灣省鑛研研究會與臺灣區煤礦同業公會,頁1468-1469。
二、戰火
日治時期,日籍管理階級很少到礦場,阿嬤記得只有收稻穀時才會看到日本人,或許也跟她成天在黑暗的坑內工作有關,坑內是看不到外面陰晴雨霧的,更不用說是久久才來巡察一次的殖民統治者。1940年10月殖民政府公布「米穀管理規則」,開始糧食配給制,米穀的配給基準量為大人每人2合3勺(約0.4公升)。隨著戰事升高,糧食、物資必須優先供給軍隊使用,配給的食物更擴大到小麥、蕃薯與雜糧作物,由殖民政府統一收購,運往米糧不足的日本母國。
到了二戰末期,日本已經是強弩之末,臺灣的米糧產量原本足以供本島食用,但是為了支援殖民母國的戰事,更緊縮臺灣糧食消費[1]。阿嬤說:「我捌(bat,曾經)吃番薯10多天,那時連燈秤花[2]都去撿回來吃,那時沒有米,日本時代配給米,吃不夠,番薯吃10多天。豬肉也配給,一個人配幾兩…那時店仔叫草移(tsháu-i),在殺豬的,好好的都後面去(後送),剩下才配給,看一個人幾兩…燒酒也是配給…。」二戰末期,臺灣島內的糧食已無法自給自足,阿嬤回憶中的青春歲月經常處於半饑餓的狀態下工作。
在戰火肆虐下,阿嬤與張祿結婚了,由於戶政人員的錯誤,從夫姓改曾為張,從此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張桂。礦場生活的夜特別地長,在坑內工作不見天日,夜晚時也漆黑一片,那時電力仍不普及,每天白晝只有四個多小時,每天只看得到早上六點之前的晨曦,以及下午四點之後的晚霞,其他時間都活在陰溼黑暗的坑內或工寮中。日常生活點煤油燈照明,阿嬤說:「沒火,臭油(煤油)也是配給,要去到土城領,一次去等個半天,配到一小罐油回來,捨不得點大葩(pha, 盞),油碟掛在壁上,那心都弄到縮縮,縮起來就較小葩,捨不得點。」
自昭和16年(1941)日本發動「大東亞戰爭」以來,臺灣便進入了戰時體制,起初,臺灣人到大陸去當通譯,到了昭和17年(1942)開始分批招募「台灣特設勞務率公團」,派往澳洲北方及新幾內亞灣作戰[3]。1944年7月,日軍塞班島戰役慘敗,預期臺灣可能成為美軍下一波登陸目標,8月陸上防禦作戰指導「台灣島築城計畫」出爐,[4]預想決戰時刻落在9月,將從高雄、屏東海岸登陸,全島軍民一體,準備迎接最終一戰。在「臺灣要塞化」戰略下,軍部在台灣島各軍事要點全力構築防禦工事,在地下挖掘出四通八達的坑道,徵召全臺青壯年在海岸線挖戰壕、山壁挖彈藥庫及土方運送[5]。 阿公、阿嬤與山本鑛場的礦工被派往屏東林邊挖掘防空壕設施。
1944年10月起,美軍登陸菲律賓雷伊泰島,12月登陸呂宋,隔年1月佔仁牙因灣、大敗日本海軍,第五航空軍大規模進駐,高雄港癱瘓,整個南臺灣皆籠罩在美軍轟炸範圍內。1945年2月,美軍在呂宋島北部的航空基地建置完成,發起全臺大轟炸,在港灣與飛行場之外,針對鐵公路、橋樑與大型工廠展開全面空襲[6]。在美軍的砲火下全島多處交通癱瘓、資材缺乏,影響原訂築城計畫,臺煤生產陷入半癱瘓狀態。依臺灣總督府的統計,1944至1945年之間,全臺空襲死亡1,163人、失蹤7人、輕重傷計2,064人[7]。
在美軍發起臺灣全島大空襲戰略下,日軍改採全面洞窟化戰略,利用地形挖山洞成為「穹窖」,建立起居與儲存空間,利用坑道連結,大小只容槍砲進入[8]。阿嬤回憶當時去下港挖防空壕的情景:「(飛機)開在山邊,咧欲(teh-beh,快要)嚇死…飛機在頭上,子彈嚇嚇叫…起火要煮(飯),飛機飛過,有煙要馬上熄掉,(不然會)有炸彈…。」在美軍的密集轟炸下,四面楚歌,在南部工作了一年多,有時在山邊,有時在海邊,晚上住在寮仔,阿嬤經常不清楚自己身在何方?
前線戰事節節敗退,日本殖民政府擬將臺灣建構成一座「不沉之空母」(不沉沒的航空母艦),在島上廣徵民地,興建機場,成為日本軍機隨時可以起飛的基地[9]。在最後的決戰來臨之前,日本政府玉石俱焚,建構了一支Kamikaze(神風特攻隊)奇兵[10],執行「一人、一機、一彈換一艦」的自殺攻擊,以捍衛日本本島的安全。
隨著戰事吃緊,原來的志願兵已經無法補足前方兵源損失,自昭和2年(1945)起,臺灣實施徵兵制,徵召全島19歲至40歲的壯丁,第一梯共45,726人施行身體檢查,分甲種體位4,647人,乙種體位18,033人,直接入營為現役兵[11]。
阿嬤的小叔有仔(紅鼻叔公)被徵召,成為「臺籍日本兵」,當時由於前線戰事凶險,家人特別殺豬餞別,她說:「小叔被拉去戰爭,自己殺豬給他吃,那時戰爭比較危險,比較辛苦,要殺豬給他吃。日本時代不能殺豬,要登記,不能自己殺,要偷殺。」日治時期豬隻也在登記列管之列,如果被日本警察抓到私宰豬隻,會拘役或科罰金[12]。有些臺灣家庭子弟從軍前還會拍下家族的大合照,這可能是他最後的遺照,做為日後家人緬懷之用,但在礦區拍照不易,來不及合照,有仔就入伍了。1945年4月美軍登陸沖繩,臺灣此時已確定被跳過,免除全島淪為戰場的悲劇,有仔沒多久就平安歸來。
美軍在琉球戰役之後,領會到日軍頑強誓死抵抗精神,對登陸作戰視為畏途,只能進行密集空襲[13]。1945年7月26日,收到美、英三國向日本政府發送的《波茨址宣言》之後,日本天皇仍存維護國體、戰鬥到底的妄想。為終結戰事,杜魯門總統下令動用最新的殺傷力武器。1945年8月6日,美軍在廣島投下第一枚原子彈,8月9日在長崎投入第二枚原子彈…這二十天的遲疑造成38萬日人喪生。
1945年8月15日,接近正午時,奏完日本國歌之後,日本天皇發出:「朕深鑑於世界大勢及帝國之現狀,欲採取非常之措施…」[14]廣播聲音斷斷續續,許多人一時不解其意,以為天皇激勵大家戰至一兵一卒,後來才知道是宣布向同盟國無條件投降。大日本帝國滅亡了,臺灣島上歡聲雷動,也有人黯然神傷。
太陽旗降下之後,換上了青天白日滿地紅的中華民國國旗。阿嬤從事務所的職員口中得知日本戰敗了,對於改朝換代一事,她覺得「給日本人與臺灣人管都沒有什麼差,那時是半仔餓(吃不飽) …。」
帝國崩解之日也是山本煤礦終止之時,接下來是新政治時代的開始,在舊政權移轉之後,礦場易主,即將迎接另一個煤礦生產的黃金期。
[1]黃仁姿,2017。〈戰爭與糧食:二戰期間臺灣糧食管理體制的建構〉。《國史館館刊》,第52期:33-72。
[2]燈稱花為臺灣常見的冬青科植物,果為核果,熟果圓球形呈黑色,直徑約0.5~0.7公分,熟果可食、味微甜稍苦澀。見應紹舜,1995,《 台灣高等植物彩色圖誌 》第五卷 2,南天出版社, 頁404。
[3]蔡慧玉、吳玲青,2008,〈劉玄輝先生口述記錄〉《走過兩個時代的人--台籍日本兵》,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頁374-375。
[4]日本亞洲資料中心,2018,http://map-taiwan.blogspot.com/2018/04/blog-post.html
[5]黃智偉,2015。《全島要塞化──二戰陰影下的台灣防禦工事(1944-1945)》,如果出版社,頁8、19。
[6]同註31,頁128。
[7]台灣總督府警務局防空課,《臺灣空襲狀況集計》,昭和19年1月中(1944)死者480人、失蹤5人,輕重傷者合計1,017人,頁0836;昭和20年2月中(1945) 死者683人、失蹤2人,輕重傷者合計1,047人,頁0866。資料來源:Japan Center for Asian Historical Records, https://www.jacar.archives.go.jp/das/image/C11110408500
[8]同註31,頁126-127。
[9]洪致文,2011。〈二戰時期日本海陸軍在臺灣之飛行場〉,《臺灣學研究》12期,頁43-64。
[10]Porter, Edgar A著,2021。《被遺忘的人群:神風特攻隊員、助產士、學生、教師,日本平民的二戰歷史記憶》。新北市 : 臺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
[11]臺灣省民政廳,1949。《征兵概述》,頁5,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 https://tm.ncl.edu.tw/
[12]依臺灣屠畜取締規則第11條,可處二百元以下罰金、處拘役或科以科料(小額罰金)。參見小池拓人,2021。《日本帝國體制下的臺灣豬隻》,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頁173-174。
[13]美軍估計,如果強佔九州,前三天的傷亡失蹤人數可能高達22,576人,如果戰事持續,每十天的死傷人數可能達11,000人。同註36,頁243。
[14]同註36,頁247。
三、接收
戰後,依國民政府處理收復區原則,接收敵國資產作為政府資本。當時核准的煤礦區有893個單位,民國34年(1945)11月8日成立「煤業監理委員會」,針對日營與日臺合營者優先監理。山本煤礦為首批受監理接管者,[1]接收內容包含機器、工具、材料、建築物、礦區、土地木材、證卷票據、現金、庫存煤炭等,合計9.1億日圓[2],為接收的煤礦區財產總值第三高者[3]。
在接收山本礦場之後,工礦公司先派錢卓儒[4]為礦主,煤礦職員工降至三百人,職員多而工人少,加上礦場機械老舊,產量反而不及日治時期[5]。民國38年(1949)10月,山本與三德煤礦合併,改為海三煤礦,由翁鎮負責,才開始穩定生產。
民國35年(1946)開始,日僑管理委員會設立,開始大規模遣送日人,規定除了隨身衣履、食物藥品與日常用品之外,不得攜帶武器類、照相機等光學器材、寶石藝術品、有價證卷、奢侈品,現金亦以每人一千日圓為限。4月份,28萬日人開始被遣返[6]。民國36年(1947)11月對留任機關的日人再次進行遣送,包含義信夫婦一家三代,連同他在草山建立的後山公園住所也一併被徵收[7],山本帶著惆悵不捨的心情離開臺灣。
有些日人在臨走之前留給臺灣民眾一些「紀念品」,阿嬤提到:「如果接收到日本人的房子最好了,那時候都不用錢,我們這邊店仔(雜貨店)有一個女人去日本人家煮飯,日本人走,就得一間房子,人走就把所有的東西留給她。」戰敗的統治者與戰勝的被統治之間情感五味雜陳,或許有些不甘心,不願意眼睜睜地看著家產充公,又或許是不捨、感恩,總歸有人與人之間生離死別的情份。
山本鑛業結束,阿嬤一家只好另謀生路,舉家下臺南舅舅家依親,在舅家糖果工廠工作。沒想到一去就碰上了國民黨軍隊入府城,她回想當時的肅殺之氣,還心有餘悸:「國民黨來那時我在臺南,在我舅那裡。兵很多,在大菜市,一直來,吼吼叫…頭人(thâu-lâng , 首腦 )都抓去殺,比較勥跤(khiàng‑kha, 精明能幹)都抓去殺,作穡人(tsoh-sit-lâng,勞動者)沒做就毋通吃(m̄-thang tsia̍h,沒得吃),只好順他。」阿嬤口氣中透露著些許無奈,即使改朝換代,日子還是得靠自己勞力拚搏,才能養家活口。
民國36年(1947),臺南市內一群青年接收警察局武器,配合市參議會召開市民大會,提出「全面改革省政」、「實行市長民選」的要求。3月6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台南市分會」成立,時任警官兼執業律師的湯德章被推爲治安組長,提出「縣市長民選」的省政改革呼聲。3月8日,市參議會、區里長、人民團體代表、學生代表聚集於參議會選舉市長,投票結果湯德章落選。
不料三天後,國軍第21師由高雄進入臺南市,3月12日,湯德章被反綁懸吊刑求一整夜,肋骨被槍托打斷。酷刑之後,雙手被反綁,背插名字木牌,以卡車繞街示眾,隨即押赴民生綠園槍決[[8]](notion://www.notion.so/matterslab/6e54de636d2840828e4231674472ae06#_ftn8)。阿嬤不知臺南二二八事件中究竟死了多少人,只知道當時的𠢕人(gâu-lâng,能幹的人)都被抓到「石像」(今民生綠園)行刑,或許是遊街示眾行刑的場景太過驚悚,石像這個臺南市舊地名在阿嬤腦中竟然烙印了超過四分之三世紀。
湯德章事件之後有不少工廠被國民黨以「敵偽工廠」之名沒收接管,阿嬤說:「…(工廠)都是政府他們的,好的都是他們佔佔去。」當時不止是日本工廠被接收佔領,連臺籍工廠也可能被沒收,所幸舅公家的糖果工廠未被接收,還能勉強營運下去。
阿公在工廠做糖,阿嬤負責煮飯給工人吃。有一回阿嬤工作太累而中途睡著,煮的稀飯流了出來,她不知自己懷有身孕,長期操勞,再加上營養不良,身體已經無法負荷工作了。光復之初勞工薪水低,一家人租屋生活花費高,入不敷出,在臺南待了一年多,就把原本的積蓄都花完了,只好再回到土城。
那時山本鑛業所有權已轉給中國鑛冶工程學會的理事長王求定,生產規模大為縮減[9]。阿公回到煙園老家務農、製餅,陸續做了一些雜工,收入不穩定,生活雖然清苦,但暫時安定了下來。
阿嬤順利生產了,第一個小孩是男嬰,沒有育兒經驗的她在初嚐人母的喜悅之後,馬上經歷喪子之痛,對於第一個兒子夭折,她一直耿耿於懷:「二十歲,不會帶小孩,孩子一直黃黃,帶這弄也不行,帶那弄也不行,正好去三峽再興那,開一帖漢藥要給他吃,那時也不懂,熬一湯匙,小孩四個多月,給他吃不(肯)吃,就給他灌下去,不知是噎死還是?就促促地(呼及急促聲)就死了。我灌死的,去噎到,一定是的。」在醫療知識與資源不足下,那個年代有不少早么的嬰兒,喪子似乎成為前世紀臺灣世代母親共同經歷過的集體痛楚。
嬰孩么折後,阿嬤得去領養一個小孩來「交替」(kau-thuè,意外身亡者需抓替身才能投胎轉世 ) [10]。嬸嬸介紹了三峽橫溪的小孩,去看望時嬰孩正好在睡覺,傳說領養時看到睡覺嬰孩不好。後來又有姑姑介紹三峽白雞(地名)的嬰孩,去探看時,生母正巧上山採茶去了,由他哥哥小孩顧小孩,阿嬤對我媽的第一印象是:「三、四個月,會跳,黑黑的,很歡喜(huann-hí,高興)!」雖然不是白白嫩嫩的嬰兒,看起來會是一個健康活潑的孩子。
決定收養我的母親之後,阿嬤帶著餅去帶嬰孩回家。就在雙方談妥之後,阿嬤突如其來地被捏了一下乳房,母親的生母說要有奶水才行,確認有乳汁哺育之後,才讓阿嬤把嬰孩帶走。阿嬤背著母親走到門口時,冷不防地被潑了一盆水,意外地學到了一個經驗,她說:「要帶傘,背小孩要帶傘,沒帶傘就全身溼了!」原來「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父母希望女兒自此切斷與娘家的連結,不再掛念自己的原生家庭。透過父權建構的傳統習俗,我似乎了解父親為何不喜歡母親回娘家,為什麼和外婆關係如此地疏離。
母親就這樣成了家中的長女,從李姓改為張姓。阿公與阿嬤都把媽當做自己親生小孩看待,取單名為呅。從小聽到媽媽不斷悲嘆自己的身世,被自己的親生父母狠心地拋棄,若不是阿嬤收養,早就活不下去了。但阿嬤的記憶卻不一樣:「偝(āinn,背)回來不知幾天,伊(i,她)的阿爸就來了,我都是偝在身上,沒有放在地上讓她爬;不知過了多久,伊阿母也來看一擺(pái,次),也是偝在身軀(sin-khu,身上),這樣(他們)就放心了,之後就沒有再來偷看了。」當我轉述這段往事給母親聽,告訴她親生的阿公與阿嬤都曾回來探望過她,而且確認阿嬤很疼她之後,才放心把女兒交出去,糾結在她心中的怨念才逐漸釋懷。
四年後大舅壽仔順利出生。阿公找到龜山的三德兔子坑煤礦工作[11],做風坑尾,負責修補損壞的支柱。夫妻兩人住在工寮內,工寮只有兩間房,住在山佳的小頭(領班)帶來了一個「夥計」(hué-kì,姘頭),要求阿嬤移房讓住,那時阿嬤已經懷有身孕,在工寮動了胎氣,造成小產。她說:「那次差點死去,一直昏去…孩子頸部斷掉,頭先出來,沒有腳、沒有手,還未成形,就肚子一直痛、摒血(piànn-hueh,大量出血)。」
由於礦場位置偏遠,無法就醫,阿嬤整天昏昏沉沉。臺灣的煤礦礦場大多位置偏遠,加上礦災頻繁,礦場一直被視為陰地,傳說孤魂野鬼特別多。礦場附近的土地公廟一直出現不明的磷火,阿嬤認為有冤鬼出沒,十分害怕。她一直跟阿公說:「火很大,一直要燒過來!」。
兩人決定回海山店仔去問公媽(kong-má,祖先),祖先指示說那邊不宜久居,要他們盡快搬回媽祖田來。回老家之後,阿嬤身體仍很虛弱,無法工作,後來村內的婦女介紹她去臺北拿藥,吃了七十帖中藥才將身體調回來。
回到媽祖田安養一陣子之後,第二個女兒燕仔出生了,阿公也在礦場找到了工作。由於家中人丁增多,阿公向新莊慈惠堂承租了一塊地,下工之後種一些青菜、蕃薯、土豆、芋頭,補貼家用。當時礦工的薪水是一般工人的兩倍有餘,再加上務農收入,家庭經濟進入穩定期。
[1]民國35年(1946)3月18日成立「煤業接管委員會」,由監理委員會人員主持業務,進行點收,之後再移交「臺灣煤礦有限公司籌備處」辦理,山本鑛業於民國34年12月4日開始監理,民國35年4月1日接管,同註6,頁236-237 。
[2]同註8,頁97。
[3]依《臺灣鑛業史》第二篇鑛業行政表33資料,資產總價為894萬元,僅次於南海興業株式會社(2400萬)、基隆炭礦株式會社(1500萬)。同註6,頁237-238。
[4]錢卓儒(1909~1986)為江蘇宜興一家名門望族,留學比利時,來臺任台北工專礦冶科主任,曾任社團法人中國礦冶工程學會理事。見https://ancestors.familysearch.org/en/LJ5H-NDF/%E9%8C%A2%E5%8D%93%E5%84%92-1908-1986
[5]同註8,頁115。
[6]日本政府曾就日人殘置財產問題與中華民國政府交涉三次未果,同註11,頁103-107。
[7]同註11,頁778-779。
[8]二二八事年紀念基金會,湯德章,取自[https://www.228.org.tw/228_elites-view.php?ID=4](https://www.228.org.tw/228_elites-view.php?ID=4)。
[9]同註8,頁88;同時參考中國鑛冶工程學會會史之三 (96年增修版),https://cimme.org.tw/zh-tw/about/history/8-history03.html
[10]過去學者研究形成童養媳的原因主要是貧窮、婆媳關係或沖喜,但沒有說清楚生育習俗為何,見曾秋美,1998,《台灣媳婦仔的生活世界》。玉山社。阿嬤說領養的原因是為了抓交替,臺灣民間社會似乎有收養子助孕的習俗。
[11]位於今桃園縣龜山鄉兔子坑,民國44年8月由簡萬鎰承購經營,開採至民國72年收坑。同註6,頁791。
四、礦村
民國44年(1955),國民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依「臺灣工礦農林公司移轉民間營實施分售辦法」,開放煤礦民營。山本煤礦由原籍平溪的瑞芳李家得標承購,改稱海山煤礦[1]。瑞芳李家[2]與基隆顏家為臺灣礦業界的兩大家族,過去在礦業有一句話:「愛生意(ài sing-lí),找顏李」,當時兩家當時的影響力已跨出礦業,涉及客運、保險、媒體、教育及房地產。
在承接山本煤礦之後,改稱海山煤礦。李家積極擴張經營,礦場面積從最初承購時的632公頃,到了民國62年(1963)增至近1,000公頃,利用坑道延長、捲揚機、柴油機車運輸,提高了產能。民國46年(1957)開始,隨著經濟建設計畫的展開,鐵路、糖廠、水泥廠與外銷輪船的能源需求攀升,臺煤迎來戰後生產的黃金期,民國53至58年間(1964~69),海山煤礦每年維持500萬噸產量[3]。
臺灣煤層薄、變化大,單位面積儲量低,開採困難。三峽到大溪的煤層屬於木山層,有三層可以開採,厚度在數公分到43公分之間,三峽以南的木山層已不具開採價值。 由於各煤層間的厚度與可採性變化極大,必須不斷下挖尋礦,能不能找到礦源多少仍靠點運氣。
歷經數十年的開探,深入地層,地下溫度不斷升高,可達四十度以上[4]。海山第一斜坑已深入地底300公尺,必須建立新的通風系統來降溫,設法維持空氣流通。1956年6月3日,海山決定在媽祖田開闢新坑,貫通第一斜坑[5],本來欲當作海山主坑的通風口,沒想到「著炭」(tio̍h-thuànn,挖到媒炭),成為一個新礦區。 1958年5月貫通,連結海山主坑的第一斜坑。祖田坑道為平坑,阿公是第一批推進者,鑿岩前進211公尺處,拓有斜坑長395公尺,分開片道,採取本層煤,隨著煤層不斷開挖,媽祖田也成了百人礦村,設捨石場、軌道、坑口倉庫及宿舍[6]。
海山煤礦主坑及其他坑道位置與深度。資料來源:引自鐘宜君,2014,頁83;原始資料來自《海山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概要》,1968年,頁22。
媽祖坑。資料來源:李修璋。(1997)。土城煤業興衰史。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系統, 取自 https://tm.ncl.edu.tw/,頁117。
阿嬤是個說話輕聲細語、溫柔的小女人,從不敢過問阿公的事。做石的外公一早出門,通常中午兩點就下工了,很多時間不是去店仔口(Tiàm-á-kháu,雜貨店)與舅舅小酌聊天,就是到處閒逛。有一回阿公喝醉發酒瘋,把褲子脫下來,一路在頭上揮舞回家,對於阿公的胡鬧,阿嬤覺得很難堪,也不好多說什麼。阿公下了工就是休閒時間了,在礦場工作的阿嬤比阿公更晚下工,通常得到下午四、五點,收拾完炭礦才能回家。一回到家,可還是要煮飯、洗衣,放假還得上山去撿柴火,每天醒來就是在工作,一天結束精疲力竭,從早到晚,日復一日,永無止歇地工作。
光復之後礦場的勞動模式仍延續日治,一直到民國53年(1964)才明令禁止女性入坑,女性在礦場只能從事坑口事,像是坑外推車、篩仔腳(t'ia⊦ a`-k'a,選煤)[7]、倒路尾(táu- lo̍h-ué,倒石渣)。據說蔣宋美齡對於礦區安全問題十分關切,體恤煤工夫妻同時入坑工作的家庭風險,在巡視礦區時曾指示女性不得下礦坑,因而促成女性下坑的禁令。雖然她曾經到過屏東市礦協新村,但「礦協」為一空軍眷村名稱,並非礦村,或許只是為了營造國民黨政府親民的形象而誤傳[8]。
至於女性下礦坑會帶來厄運的禁忌,恐是穿鑿附會之說。政府雖然明令禁止女性下坑工作,一直到民國61年(1972)的官方統計,坑內的女性雜工仍有948人[9]。阿嬤說只有海山本坑禁止,媽祖田依然有女性下坑工作,即使是在光復之後阿嬤還看到女性下坑工作,顯見民間並無此禁忌。
還有一種說法是坑內燠熱,男、女衣衫單薄混雜,易生不正常關係。坑內男礦工光著身子、穿短褲工作,女礦工則穿衣服或背心工作,但在黑暗的坑內根本看不清楚對方,再加上煤巷內的工作輪調,經常不確定當日的工作夥伴是誰,想日久生情也不容易。大型礦場坑道延伸可達二公里以上,煤巷之間距離大,人與人接觸不易。阿嬤認為大家只有想到工作:「男人在挖土炭,黑黑的,(女人)推車去接礦石,換空車。」早期民風淳樸,坑內環境溼熱污濁,工作又耗費體力,要發生男女關係恐怕也是收工之後坑外的事了[10]。
雖然女性禁止入礦坑的說法來源可議,可以確定的是從日治到民國之後,在法律規範外,在官方統計闕失下,在民俗禁忌規範內,在男女授受不親的禮教中,女性一直是臺灣暗黑礦坑中「看不見的勞工」。
清明時節的霏雨中來到新平溪博物館參訪,由一位在地的年輕女性導覽員進行解說。她要我們先選工地安全帽,不同顏色是不同人佩戴的,白色是管理人員,藍色是安全負責人,黃色是一般勞工。我選了頂黃色的,跟著導覽員鑽入體驗訓練坑道,在伸手不見不指的黑暗中,像初盲者般彎腰低頭,小心踩過凹突不平的軟地面。真正的坑道像地洞,適合土撥鼠之類的動物穿梭,人類演化成現代的直立人已久,要回到手腳並用、匍伏前進有點困難。不過短短數公尺的距離,在闐暗中被不安拉長成了數百公尺長,一直到出了坑道,轉身才發現坑道入口就在旁邊。
流連於一片新綠的台車鐵道上,看著台車沿著鐵軌一路延申到圓拱狀的坑道口,盡頭是光亮的鐵柵門,隔離了坑內的台車道,最深的盡頭是不可見的黑暗。透過一幀幀的黑白老照片,遙想當時赤身裸體的男礦工,用力鋤著煤渣幹活,挖出了煤炭黑金,而無用的石渣日積月累地堆高了捨石山,地掘得越深,山即堆得越高。
當大多數男性礦工選擇離開不需要勞力幹活的夕陽煤業,礦場女性反而留了下來,持續守候臺灣礦業的記憶。獨眼小僧台車由戴著斗笠、包著面巾的美霞阿姨駕駛,搖搖晃晃、kilikolo地駛過平交道。列車帶我沿著綠意盎然的基福公路行駛,在選煤場前嘎然而止,過去滿載煤炭的成列台車在此進行一百八度大迴轉後,傾瀉而下,激起數丈高煤塵,空的台車再轉回坑口,進行下一趟的運行。
在煙雨曚朧中,回到了礦坑口,我的思緒深入地底軌道繼續往前行駛,穿過隧道的另一頭是一片光明,映照帶著陰影的阿嬤家庭。
[1]同註8,頁99。
[2]李家為地方望族,有五子,分別為建興、建和、建炎、建成、建川。長兄建興生於光緒十七年(1891),大正五年(1916)受雇於猴硐福興炭礦仕書記,後升至經理,福興炭礦併入三井基隆炭礦之後,被推為平溪庄協議員,昭和五年移居瑞芳,曾兼多項地方公職,大正九年(1920)開始承接三井,成立瑞三鑛業。他因拒習日語、拒改日姓名,被日本政府誣以謀通祖國罪名,在酷刑脅迫下,弟建炎與所屬二十人死於獄,建川在刑求下失聰,父伯夷聞耗憂急猝死,與建興有往來者皆被繫獄,史稱瑞芳事件。同註10,頁790-792。
[3] 同註8,頁118。
[4]此區的地底深度以海山一坑為最,最深掘面已達地底824公尺,岩磐原溫度更高達46.0度,參見註13,頁103。
[5]同註8,頁118。
[6]參見新北學,https://ntpc.culture.tw/ntpc/zh-tw/mininglifespace/223186
[7]一般用語是台仔腳,但是台與台語的音、義皆不符,依朱健炫(2018,頁155)的校正,正確說法為篩仔腳。
[8]參見註13,頁162。筆者查證蔣宋美齡確實曾於造訪礦協新村,並於門柱上提字,該村位於屏東市中正路上,為屏東空軍基地地勤人員及其眷屬所居的封閉型眷村,參見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屏東市礦協新村大門口,https://memory.culture.tw/Home/Detail?Id=558206&IndexCode=Culture_Place。此村是蔣夫人跟各個單位籌資興建,參見祝毅成,〈村長築夢,家有餘味 〉,https://communitytaiwan.moc.gov.tw/Uploads/ProjectItem/f6b3297a-6107-4db6-8b34-ec5ad0ffe19e.pdf
[9]臺灣勞工統計報告,礦業員工從業人員數分類統計表,1972年,引自中華民國鑛業協進會,1983,《臺灣礦業史續冊》,頁1254-55。
[10]依敬仁勞工中心的調查(2001) 《礦業滄桑幾十載 老礦工口述歷史》,女性礦工訪談也出現類似的說法,認為坑內工作時沒有時間想那麼多,頁38。
五、家暴
過去臺灣社會盛行纏足,阿嬤的婆婆蕭允自幼裹小腳,除拇指外,四指下屈,用長布包裹後,再以針線縫住,使其腳背高高隆起呈弓型,讓腳趾深深折入腳底[1]。日治時期雖廢除此陋習,但阿祖只能緩步行走,無法行動自如。生了二男二女之後,曾祖父上山砍柴出了意外,帶著遺腹子阿公改嫁,又生了一個兒子有仔,第二位曾祖又因在竹林工作腳傷,未及時醫治而亡,左鄰右舍開始出現剋夫的閒言閒語。
在多年媳婦熬成婆之後,阿祖成為家中最有權威的人。婆婆一不高興,就要兒子打媳婦。阿嬤說:「不是用罵的,都是唆使兒子打…(如果不打)要死給伊(兒子)看,要讓她死嗎?以前的人,有的很兇…我也沒怎樣,不知為何伊要生氣?」在阿祖動不動以死要脅的情況下,阿嬤成了婆婆的受氣包,有時阿公不想動手,阿祖就捶胸頓足,指責兒子不孝,覓死尋活,阿公迫於無奈,只好打媳婦給婆婆看。父權社會中男性擁有無上的權力,一旦男人過世,婆婆取代公公成為家中的新權威,所有生活中的委曲壓抑,對兒媳之間的情愛妒忌,只能發洩在媳婦身上。
阿嬤與婆婆、大伯、小叔一起居住,大家庭的居住形態下,互動磨擦多,人多口雜,聽到閒言閒語之後,阿公也會動手訓妻,阿嬤說:「好幾房住在一起,都是聽到不中意,就會揌(sai,搧巴掌)下去,揌到鼻血流出來,以前的人比較愛打人,他都是搧喙䫌(sàm-tshuì-phué,打耳光)…被打都是嚎(háu,哭)啦!不敢在眠床嚎,怕被阿嬤(婆婆)罵,都是去嬸婆那…一人住一邊都是去那邊嚎,嚎一嚎才過來這一邊。」
那時男人打女人似乎是天經地義的常事,阿嬤不敢回嘴,只能暗自哭泣,阿嬤對於家暴逆來順受,只說:「一人一款命,咱比較歹命,去抵到(tú-tio̍h,碰上)比較土、較佔權。」我問阿嬤被打了之後有沒有想過逃家、離婚,阿嬤用不可思議的眼神看著我,顯然這個念頭沒有在她的腦海中出現過,笑著說:「孩子都生了…以前的女人不像現在…。」
雖然阿公脾氣不好,但是對於小孩十分疼愛,母親小時候可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媽媽不但是頂埔國小少數有書包的小朋友,每天得意地背著大紅書包去上學,放在書包裏的15元學費還因此在課堂遭竊,阿公只好跑一趟學校去代繳學費。雨天時,同學都還是披著布袋上學時,媽媽就有了橡膠雨衣、雨鞋。三、四年級念書得到第一名時,外公賞給她一雙「踢球鞋」,那可是令全校小朋友羨慕到口水都會滴下來的禮物。小學畢業時媽媽拿到了縣長獎,更成了全校的風雲人物。從頂埔國小走路回家時,經過店仔口碰到阿公,會先帶她去吃碗麵之後才回家,有時還會背她回家。
有一陣子外公迷上了歌仔戲,跟著戲班子學唱戲,碰到廟口熱鬧演出時,一定帶媽媽出門去看戲,將她放在後台玩,自己也粉墨登場,扮起福祿壽三仙,為眾神賀喜。可惜阿公未得庇蔭,戲如人生,人生卻無法如戲。如果不是那場災變,母親的一生可能會完全不一樣。
[1]纏足,中文百科知識,https://www.easyatm.com.tw/wiki/%E7%BA%8F%E8%B6%B3
六、災變
媽媽一直很擔心自己會得到老年痴呆症,她的親生母親已因失智症而過世,二舅走失,大阿姨也為失智所苦。老年痴呆,一個令人聞之色變的病症,一開始是落東忘西,再來忘了自己做過什麼事,忘了自己的家,認不得自己的親人,記憶逐漸被偷走,不記得如何吃飯、穿衣、洗澡,忘了如何起身,最後身心退化至死。與老人聊天互動據說是延緩失智的一種方法,陪媽媽穿越時空,找回過去的記憶點滴,意外發現了礦場上一個活蹦亂跳小女孩的身影。
頂埔國小內,教室四周隨處貼著「小心匪諜就在你身邊」、「保密防諜 人人有責」。老師正在上課,轉身在黑板上寫生字,班上同學開始亂成一團,有的在座位上互推,有的跑到其他同學座位打人。外面突然轟的一聲,教室一陣晃動,課堂上陷入一陣恐慌,呅仔第一時間想到老師上課教過的防空演習,馬上拉開椅子,把兩隻手大拇指按住耳朵,手掌護住頭部,躲入桌子下,其他同學見狀,也趕緊跟著躲好,大氣不敢吭一聲,連老師也跟著縮入講桌下,過了一會,沒有後續砲彈聲,顯然沒有進一步的攻擊行動。
老師挺身站起來,好整以暇,看著班上同學都躲好、躲滿,似乎很滿意自己的教學成效,咳了一聲:「各位同學,不必緊張!我們繼續上課」同學們議論紛紛,真的有共匪來了,不知在那爆炸?整個下午大家都很緊張,提心吊膽地上課,怕萬一真的有敵機來襲。
下課鐘響了,大家總算鬆了一口氣,呅仔與同學一邊走一邊嘻笑說:「沒有想到真的有阿共會來哦!」走著走著碰到了大頭伯,他說:「呅仔妳還在這,妳爸出代誌( tāi-tsì,發生意故)了!」呅仔聽完,心頭一驚,拔腿跑到媽祖坑口。現場一片混亂,大家來來去去,有股肉類燒焦的氣味。呅仔正好看到坑內擡出一個麵粉袋,阿爸半身焦黑被放在地上,一時之間晴天霹靂,坑口前人來人去,一片混亂。
五月初夏的晚霞特別地絢麗,一片火紅,保安管理員與保安監督員要大家先回去休息,等次日法醫來驗屍,開立死亡證明之後,再辦後事。阿爸的助手屍體彈得比較遠,後來也找到了。有些人還不願離開,想要幫什麼忙,卻又什麼忙也幫不上了。
阿母頂著七個月的身孕下山來,看到麵粉袋放聲大哭:「你怎會這麼去了!」有人帶了香,點火之後分了三支香給她。大家議論紛紛,討論這次意外發生的過程,有人說:「才剛著炭,就發生意外!」有人說:「彈了這麼遠,煙都竄到坑口!」大家看著她們母女哭紅了眼,安慰了幾聲。阿母仍捨不得離開,止不住哭泣,睜睜地看著阿爸的照片。天色逐漸暗了下來,人群逐漸散去。
1958年,媽祖坑礦災,兩名礦工當場死亡,阿公得年37歲,新寡的阿嬤32歲。
臺灣煤礦掘進與採礦過程高度仰賴人力,常因爆破、出水、落磐,或冷磺(甲烷)、二氧化碳而引發礦災。臺灣礦災死亡率高,尤其是光復初期(1956-1971年間),是生產報國優先於保安的年代,每年死亡人數皆破百人,每一千個礦工就有2人以上死於非命,每生產百萬噸的煤要付出34條人命[1]。數字背後代表的是數千個破碎的家庭以及傷心的親人。
我看著阿公照片,問阿嬤:「代誌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礦災的場景已經是六十年前的事了,對阿嬤來說卻是刻骨銘心的記憶:「中午才下去(礦坑),不到一小時就去了,在張(tiunn,裝置)柱子,不到一小時就出磺了(tshut-hông,火),皮都脫了,出磺是有火啊!火一把轟出來。歹命女人碰到短命尪(ang,丈夫) !」
最後的礦災調查結果是兩位礦工挖到五百多公尺,正好瓦斯爆炸,那一把煙火從坑內噴出坑外,自是凶多吉少,待人入坑搶救,已來不及。
阿公死後,留下三個小孩,最大的是媽,12歲,大舅壽仔8歲、阿姨燕仔4歲,還有肚子中的遺腹子(瀛仔),再加上阿祖,一家五口的生活重擔就落在阿嬤一個人身上。
礦災殉職的員工家屬可領二萬四千多的撫卹金,四千元拿來辦後事,二萬元寄存在海山公司,每個月可領400元利息。那時礦場上有不少礦災的員工子弟,依賴公司的優惠存款利息度日。由於家中食指浩繁,每個月領的利息錢根本不夠花。阿嬤沒念書,雖懂得算帳,很多行政手續還是讓母親代辦。媽媽每月去領完錢,就被外面來的菜販、肉販叫住,說阿嬤上個月賒帳欠了他們的錢,還完前債之後,往往所剩無幾。幸好店仔口的大頭伯人很好,每個月都容許阿嬤賒帳,有錢就還前債,但在入不敷出的狀況下,日積月累,也積欠了他1500餘元(相當於阿嬤五個月薪水)。
阿公靈桌尚在時,紅鼻叔公因為缺錢,私自處分了阿公遺留下來的農作物,轉賣了1500元,媽媽要去拔菜時才發現作物已經是別人家的了,孤兒寡母頓時陷入生活困境。在一個父權大家庭中,男人說了算,即使小叔「偷」了哥哥的作物,做嫂子的也只能默默忍受。挺著八個多月身孕的阿嬤悲從中來,倒是脾氣火爆的母親一直無法原諒這個偷了父親生前最後辛苦作物的叔叔。有一次,媽媽和大舅放學回家路上,叔公賞了一元給舅舅、五角給媽媽,說要讓他們買糖吃,媽媽氣得將五角丟在他臉上,一溜煙地跑了,回來被阿祖揍了一頓。
礦坑內的冤魂野鬼特別多,海山事務所每年中元節事務所都會準備中元普渡的牲禮,今年海山特別請來傀儡戲,模擬鬼以驅邪鎮煞,鎮壓鬼祟入侵,阻擋妖氣。演師手持點燃的四色金[2]在戲棚四周揮揚,以淨水符焚化於碗中,再以柳枝沾水分灑四處;戲棚內外放置生、熟牲醴各一副,生的在外用以祀鬼,熟的在內用以祭神。
淨台之後恭請諸神坐鎮除煞。在王爺前請出神敕符,演師抓起白公雞與白公鴨,咬破雞冠取血敕符,以增強法力。公雞司晨用以破陰陽,白色雄性屬陽,用以鎮陰煞;白鴨用以壓制惡煞。敕符之後再將符咒貼於戲棚五方,並於戲棚兩側擺設刀槍,上方安置弓箭,藉以對付惡煞。演師腳踏七星步,持刀念咒後將刀插於戲棚上,象徵萬煞不入;爾後向四周拋撒鹽米,表示發兵鎮壓凶煞;然後手持捲起之草蓆向地面摔打,意謂驚嚇惡鬼,驅逐邪魔。戲棚上操演鍾馗,警告凶神惡煞不得在此駐留,否則將打入地獄,永世不得超生[3]。
早期每逢災變,海山就會請傀儡戲團來演戲,大家都知道是為了呼引冤魂、追悼亡靈。那是我母親生平第一次看到傀儡戲,感到十分新鮮,礦坑內許多大人小孩都跑去圍觀,但是懷孕的阿嬤卻不能觀看,以免影響胎氣。媽知道這齣戲是為了弔念亡父而演,卻不知目的是為了鎮壓阿公及其助手的鬼魂,確保礦場的安寧。媽媽印象中後來又陸續看到了幾次傀儡戲,有幾次戲就代表有幾回礦災悲劇上演。
[1]參見〈民國三十五年以來台灣地區煤礦場災變率統計表〉,資料來源:經濟部礦務局。https://www.mine.gov.tw/Download/Service/S000111.pdf
[2]四色金指的是四種金紙,金紙是臺灣傳統祭祀鬼神、祖先時火化的祭祀品之一,包含壽金、壽金、刈金、福金,分別祭祀不同的神明。
[3]傀儡戲,百科知識,https://www.easyatm.com.tw/wiki/%E5%82%80%E5%84%A1%E6%88%B2
七、臨盆
早期礦場中的女性工作到臨盆是常態,缺乏醫療資源支持,每次的生產都像在賭命。那個年代的女人很少放產假,即使有產假也不能休息,我問阿嬤懷孕時工作會不會有什麼不方便?阿嬤說:「背在肚子裏而已(笑),那有什麼不方便?」對於現代人來說,從懷孕開始就是一連串的產檢、安胎、補品、孕婦瑜珈、寶寶音樂,在醫院待產,生產完了之後住進五星級的月子中心當少奶奶;如果願意,還可以請育嬰假兩年。
海山公司為照顧礦工遺孀,改派阿嬤去顧礦埕,一家五口從山上的煙園搬到外面的礦埕。公司在綠竹林下搭了一個臨時工寮,以雨鱗板為牆,釘了一張床,給阿嬤與婆婆、三個小孩將就著住。礦埕鄰近大漢溪,1960年代還有渡船口,媽祖田有些農家會運送作物到萬華或新莊去賣,補貼家用[1]。從礦坑到礦埕有段距離,交通不便,只能仰賴獸力,她說:「以前媽祖田的礦都用牛車載,倒到礦埕,我也顧礦埕顧了一年多,土礦倒在那,用籬笆圍起來,卡車會來載。那時路很小,不能進去,後來路拓寬了,才能用車載。」
看守礦埕是阿嬤工作最輕鬆的時候,但阿祖喪子之痛難平,不時責罵她是剋死丈夫的「剪刀邊、掃把星」,產期將近,喪夫之痛、下坑工作的積勞一夕爆發,她再次經歷瀕死絕境。
1958年9月,氣象預報強烈颱風葛瑞絲來襲,中心氣壓895百帕,中心最大風速每小時165浬。阿嬤與媽媽開始擔心颱風的影響。
15日颱風自花蓮登陸,果不其然,綁在刺竹上的臨時工寮屋頂不斷被強風吹翻了開來,雨水打進屋內,棉被溼透了,12歲的母親、8歲大舅壽仔、4歲阿姨燕仔只能坐在床上哭。隨著風雨越來越大,房子隨時有可能被吹走,一家四口相擁痛哭,熬過風雨交加的黑夜,一直到第二天颱風過後,雨過天晴。這場風災造成全臺13人死亡失蹤、27人輕重傷,房屋全倒404間,半倒3,336間。幸好房子沒有倒,一家人都平安無事。
同年10月8日晚上,阿嬤開始腹痛,凌晨時分生產在即,礦埕與礦工宿舍距離一公里,找不到人援助。媽媽跑到路口去攔計程車,要送阿嬤到板橋生產。但是路過的車原本就不多,好不容易有車來了,看到是個小孩子,呼嘯即過,媽在後面一邊追著一邊大喊:「停車!」急到哭了出來。
嬰兒等不及了,已經滑出子宮,找不到人幫忙剪斷臍帶,為母則強,阿嬤回憶起那個生命攸關的時刻:「那時候不知要找誰斷臍,我自己斷,再把小孩子洗一洗…小孩子很軟,我自己生,生完之後自己絞緊之後斷臍,以前看過產婆把臍帶絞緊再剪斷。」礦場中的女性生產時,只能仰賴有經驗的婦女互相幫忙,阿嬤在找不到人幫忙的情況下,自斷臍帶之後,還幫小孩洗澡,才回身睡覺休息。
產後做月子是女人的大事,那是唯一可以喘息的時間,可以專心在家哺乳育兒。但阿公才過世,阿嬤傷心過度而食不下嚥,她說:「都沒有做月子,拿一矸(kan,瓶)酒做月子都吃不下。躺下去就目屎(ba̍k-sái,眼淚)一直流一直流,尪(丈夫)才死三個月,就吃不下去,就一直哭,火氣大,也無法吃麻油。」她只好用粥配些薑、鵝仔菜,勉強入口。阿嬤一直認為月子做不好是身體不好的主要原因,但礦場的工作環境卻是惡劣到連沒生過小孩的男性礦工都會英年早逝。
在龐大的家庭經濟壓力下,再增加一個小孩,早已超過阿嬤的負荷。紅鼻叔公本來打算認養二舅,但是要求阿嬤「賣斷的」,不對小孩揭露他親生父母身份,阿嬤捨不得兒子送人,咬牙撐起全家的重擔 。
阿嬤長年在坑內工作,肺中已累積了不少粉塵,生完二舅之後患了氣喘。丈夫死後的冬天特別難熬: 「就太冷,才氣喘。暗時( àm-sî,夜晚)如果氣喘發作都不能睡,只能坐著,彎下身子。如果停一下,就塞塞,一直嗚鳴嗚!」
因為氣喘太嚴重,有一次阿嬤被送到三峽的醫院急救,醫生一度宣判沒救。她回憶:「最嚴重那一次去三峽長明住院,長明將我送太平間隔壁(笑),覺得我大概會去了。那時要燕仔和我作陣,睡不著,時鐘這樣嘀嘀嗒嗒,門就那樣ㄍㄨㄞㄍㄨㄞㄍㄨㄞ…」那一晚,死神已經來敲過門了,或許悲憐阿嬤一家人的處境,略過了她。
在醫院住沒幾天,阿嬤就想回家,希望盡快回礦坑工作。回到土城之後轉去橋頭找一位醫生打針,開兩包藥壓住之後就不喘了,算是撿回了一條命。阿嬤說起這段走過鬼門關的過往,已是雲淡風輕。
[1]現因河道變遷,已遠離大漢溪,參見呂惠美,2012。〈善緣牽引馬媽祖田〉,出自《觀音媽祖護祖田》,新北市文化局,頁120-122。
八、工寮
在掘進一年之後,馬祖坑漸有規模,礦埕到板橋的路鋪設上碎石之後,可容小貨車進出,到板橋車站也改為公路運輸。海山改派阿嬤在礦坑澡堂燒水,從篩仔腳用畚箕挑煤礦去澡堂,每天限量300斤,燒水給出坑之後的礦工洗澡,這是提供熱水洗澡的開始,之前不論寒暑,礦工都是洗冷水。
自日治時期山本礦場開始,浴場就是礦場的基本設施。新設的媽祖坑有三間澡堂,男、女分開,兩間男性、一間女性,每間澡堂可容4~5人同時使用。礦工出坑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澡堂洗澡。洗澡是一天最舒暢的時候,出了坑就完成一天的工作了,洗掉一身的污濁,還原真面目,不然看得到的只有眼睛的光。
後來礦場打破固定工時制,改輪兩班制,早班從六點半入坑,下午兩點出坑,晚班自第一班出坑之後入坑,晚上八點出坑[1]。隨後改採三班制,早上六點到中午十二點,下午一點做到六點,晚上則從下午四、五點做到十點半。從早到晚都有礦工進出坑內工作,下工之後就來澡堂泡澡聊天。周邊農家小孩也把澡堂當作游泳池,經常帶進一身泥巴,再加上礦工身上的煤灰,都沈澱在浴池中,需要有人不斷洗清。阿嬤的氣喘嚴重時,媽媽和舅舅也不時去幫忙她挑炭燒水,打掃澡堂。
民國42年(1953),經濟部訂定「礦工福利實施計畫」,配合美援相對基金,由省建設廳撥款興建礦工宿舍,[2]海山是首批獲得補助興建宿舍的礦場之一。民國49年(1960),媽祖田工寮完工,阿嬤終於有了自己的家,一家人成為第一批入住者。
媽祖坑工寮是二排相鄰的「虎頭厝」,斜屋頂紅磚房,中間一排走道兩側各八個房間,每個房間內有日式架高床,可容2-3人,當時一家小孩至少4-5人,通常一家人可以分配到兩個房間,總共可住八戶,最後側兩邊各有三口灶,所以煮飯需要輪流用灶。阿嬤家有六口人,兩房住不下,阿嬤、阿祖各住一間,小孩主要由阿祖照顧,跟阿祖一起睡,母親沒有固定房間,常常和其他人家的小孩一起擠。
礦工宿舍全員混居,是一個男多女少的環境,沒有男人保護的女性常常會受到男性騷擾。阿嬤長相秀麗,自然引來不少「豬哥」環繞,其中給阿嬤帶來最大困擾的是事務所發「牌仔尾」的職員吳仔。他的工作是清點礦工的台車數量,管理事務內的篩仔腳與雜工,算是阿嬤的頂頭上司。由於阿嬤拒絕他的追求,一直藉故找碴,並刻意壓低阿嬤的薪資。坑外的選煤場大多數是女工,吳仔成天穿梭礦場登錄運送台車數量,有時也會動手動腳,吃其他女礦工豆腐。他已婚,和老婆感情不睦,偏偏老婆又是一個「醋桶」,不時會大吵大鬧,覓死覓活,讓許多女工不堪其擾。
在媽祖坑生產穩定之後,為了降低生產成本,海山選擇資深、幹練的工人鄧進發當坑區小頭(領班),負責招攬、管理與教導礦場工人,坑內的掘進工作都由他負責發包。做石與改收修憑經驗議價,不再沿用日治以來以尺計價的方式,而是每推進一個坑就招一組工,大約2~3人一組,視工作的難易程度來發包、監工與驗收。當時半個月的工人薪資就有二十餘萬,進發每每用一個帆布袋背著錢,騎腳踏車,去媽祖田發餉,公司有時還得請保鏢護送。 進發家在頂埔開雜貨店,育有10個小孩,妻子在多年前因難產亡故。看到阿嬤一個人要養活一家,不時會送米給她,有時還會帶些菸、酒給阿嬤與阿祖去坑口兜售。發工資日心血來潮時,會給阿祖一點零用錢,因此,阿祖對他很有好感。他不僅是媽祖坑的小頭,也是工寮的大家長,在礦坑周邊縛(pa̍k,租)了一塊地,下工之後就種些空心菜、菠菜、絲瓜,告訴大家想吃的都可以隨時去採,讓整個工寮的人都可以無償享用,所以在礦場人緣極佳。
1951~1965年之間的美援時期,臺灣的教會負責發放民生生活物資給貧民,舅舅們不時會去頂埔的基督教台灣信義會聖潔堂,排隊領取各種生活用品,包括二手衣物、奶粉、麵粉,有時還有牛肉、奶油、棉籽,反正有什麼領什麼,二舅說當時最好的禮物是分發到最後一位可以獲得的麵粉袋。麵粉袋可有大用,不但可以背東西、當雨衣,還可以做內衣褲。
燒水工作每天賺10元,阿嬤無奈地說:「10元要買米還是買鹽?所以小孩沒辦法讀書。」我的母親小學畢業之後,學業中輟,在海山事務所當小妹,負責接電話、記帳、發磅子(pōng-tsí,炸藥)給礦工,每天賺8元,貼補家用。那時炸藥已從最初的日製新桐牌膠質炸藥,改為臺製的白梅牌安全炸藥,氣味很重,媽媽只不過是小學剛畢業的孩子,經常被臭味薰到頭昏腦漲。
董事長李建和[3]初次到媽祖坑事務所巡視,吳仔和媽媽第一次看到這個陌生人隨意進入事務所,吳仔吩咐不要倒水給他,不要理他,媽媽甚至兇悍地質問來者何人?要把老板趕出去。李建和把海山所長叫來斥責一頓,但對這個黑黑瘦瘦、兇巴巴的小女孩印象特別深刻,知道她是殉職礦工張祿的女兒,每回來巡視時總會特別關照,噓寒問暖,臨走前有時還塞給她500元、1000元當獎學金,要她留著慢慢花用,其實媽媽國小畢業後早就輟學了。
由於弟、妹陸續念書,家中開支日大,媽媽白天在事務所上班,幫忙挑炭燒水之外,成天想著如何賺錢。坑口經常有位賣煙、電珠[4]的小販,閒聊之中發現電珠一顆批6角,可以賣2元,覺得有利可圖。17歲的她在事務所起了個50元的會,湊到了一筆錢,開始了她的小生意。她跑去板橋批貨,賣些電珠、菸、酒。礦工習慣賒帳,在發晌日才會還錢,有時根本還不出來,反倒讓她賠了不少錢,才知道賺錢沒有想像中容易。
後來,她決定下班之後到板橋夜市擺攤,夜市營業到晚上11點,一開始跟其他人借腳踏車,後來改搭遠東紡織廠的交通車。在中央路下車之後,走回礦工宿舍大約還有一公里多的夜路,要先經過墓地,礦場是陰氣重的地方,聽說半夜鬼最多,不是聽到半夜坑內有人說話,就是看到肢體殘缺的礦工半夜排隊登上台車。在晚上聽到吹狗螺(狗向遠方的嚎叫的聲音)時,就是鬼要出來的時候了。母親開始訴說她這段六十年前的靈異經驗。
[1] 不同時期礦工工時不一,做石的與做炭的時間也不一樣,阿嬤有點不清楚後來的上班時間。此依據的是賴克富先生說法,頁151;但是鄭金波的口述是第一班從上午做到下午二點多;第二班則是下午二點多做到晚上七點多,同註66,頁138。
[2] 為了協助礦區興建單身或眷屬標準房舍,興建費用由石炭會分月扣還。同註26,頁1516,1519,1521-1522。
[3] 同註10,798-799。
[4]電珠是一種小的電燈泡,礦工平時使用。
九、二春
一如往常,呅仔在板橋夜市收攤回家,媽祖田下車之後,從店仔口步行回礦工宿舍,在店仔口碰到阿明(爸的表弟),告訴她今晚很不平靜,要她今晚不要回宿舍了,在店仔口住一晚比較安全。這條路自上小學以來,呅仔來來回回不知走了多少次,可沒這麼簡單被阿明嚇唬。
她孤身一人經過墳地時,遠處不時傳來吹狗螺的聲音,突然覺得今晚陰風慘慘,地上的樹影搖晃,隨時可能有鬼魅出現。走到有應公前突然傳出異聲,呅仔以為有鬼要出來了,嚇得拔腿狂奔,一口氣跑回宿舍,深怕鬼魂跟來,拚命敲打阿母房間的門,大喊「阿母!有鬼啦!」打開房門,呅仔看到柱仔伯就在房內,更加驚嚇,趕緊跑回自己的房間。
呅仔躺在床上翻來覆去,一直在想:「柱仔伯怎麼會在阿母房間內?」、「有應公真的有鬼出現了嗎?」心中充滿各種疑問,根本睡不著覺。最後決定起身,壯起膽去探個究竟。回到有應公廟前,循聲仔細查看,才發現桌下躺了一個醉鬼,呅仔搖醒他,問他為何在此睡覺?他沒理會,翻了個身,繼續呼呼大睡。
第二天一早,呅仔跑去問桂,為什麼柱仔伯會在她的房間內,桂一時不知如何回答,於是又跑去問阿嬤(桂的婆婆),阿嬤一點也不生氣,反而對呅仔說:「妳阿母還少年,她若是要跟阿伯去,兄弟姊妹連我都要給妳養!」呅仔聽了,一時悲從中來,心裏想:「阿母真的不要我們了嗎?」事隔多年,媽說起這段往事都忍不住感到心酸,目睹阿公過世是她心中的創傷,阿嬤跟了另一個男人,隨時有可能棄他們兄弟姐妹不顧,讓她一直感到焦慮不安。
但日子還是照常過。那時礦工流動率高,未能如期完工時,進發必須下坑趕工,所以經常留在礦工宿舍過夜。桂每天去燒水,呅仔白天幫忙燒水,晚上去夜市賣東西。
呅仔認定是柱仔伯搶走了母親,在宿舍碰面,會用狠毒的眼光瞪他。有一回還衝動地找他理論,老氣橫秋地說:「如果要我媽,事情要解決,一個月要給多少錢?」進發也不以為忤,小孩念書要交學費、制服,經濟拮据時,會拿錢出來紓困。不過,進發家中小孩眾多,雖然做小頭的工資高於一般礦工[1],經濟負擔也不小。桂後來懷孕了,呅仔逐漸意識到,不管她喜歡或不喜歡,柱仔伯已經是他們的家人了。
在阿嬤家中,我第一次看到進發照片,留著海角阿頭(油頭),臉長、鼻樑很挺,看來是一位精明幹練的男人。阿嬤用輕柔的語氣說:「後來覺得錢賺太少,沒辦法(養家活口),伊(進發)才說弄一些米給小孩吃好不好?一起幫忙養小孩好不好?」
我問阿嬤他對妳好嗎?認識了十幾年,這個長阿嬤18歲的男人從來沒有打、罵過她,默默地支撐著阿嬤的家,有時候會跟她說:「做到要死,去那走走…」他帶阿嬤去烏來探親,讓阿嬤走出陰鬱潮濕的礦區,重新看到燦爛的陽光。
阿祖與阿公的照片掛在家中客廳,但是進發的照片收在房間內的床櫃,掛在阿嬤的心中。
[1]一般礦工一個月800元,進發薪資大概約1200~1500元,要看半個月內外包的工作內容而定。
十、繁景
臺煤在民國53年(1964)產量突破500萬噸,56年(1967)創下歷史新高507餘公噸,但隨即因開探已深,產能開始下滑,再加上政府對臺電用燃料油提供價格優惠,臺煤生產成本遠高於進口原油,煤礦銷量每況愈下[1]。
不過,海山煤礦在1960至64年之間,每年產煤超過11萬公噸,品質優良,一半內銷,主要供應台電、鐵路局、公賣局等國營企業[2]。海山公司決定開闢第三礦區,位於三峽橫溪,稱為「建成礦業所福建坑」,設儲煤廠、宿舍、事道、辦事處,1965年3月18日貫通,設儲煤廠、宿舍、事道、辦事處。媽祖坑與福建坑的交通不便,煤炭皆集中至建安坑洗煤之後,再運送到板橋火車站行銷[3]。
土城地區海山煤礦。資料來源:作者重繪,原始資料來源:經濟部礦物局,1993。
1964年6月1日,總統蔣經國特地參訪海山煤礦,甚至下坑去巡視礦工生活[4],他頭戴安全帽、手穿白手套、脖子還圍上白毛巾,坐上台車與副廠長賴克富留影[5],展現親民的作風。海山坑入口的標語原本只有「安全第一」,後來增加了「增產報國」、「效忠總統」[6]。
蔣經國總統巡視海山煤礦。資料來源:賴克富等,2006,圖頁42。
同年7月政府推行礦區基職層民生建設,訂定兩年計畫,從生產、教育、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等方面,改善礦工生活,海山不僅是優良礦場的典範,也是政府官員體恤民間疾苦的巡察重點,有不少大官跟上總統的步伐,爭相巡視。1968年,隨著礦工工寮的落成,之後又陸續興建中山堂集會所、自來水設備、幼稚園、籃球場、桌球場、網球場、員工餐廳、理髮廳、醫務室[7],還有公路局車站,使建安坑外的永寧村形成一個人口超過千人的大礦村,是周邊土城農村中最熱鬧的小街庄。
海山礦區俯看圖。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
海山的礦工來源主要是土城及鄰近在地鄉鎮,但是隨著臺灣工業化發展,就業機會大增,礦坑工作辛苦危險,雖然收入與福利不錯,但工作辛苦,外縣市勞工已佔43%,流動率在10%[8]。自1968年開始,礦工人數即大量減少,1968~1972之間減幅最劇,每年平均減少5000人[9]。
為了解決缺工問題,海山大老闆李建川決定延攬東部的原住民,以來自臺東池上阿美族最多,1980-81年之間的原住民礦工暨家屬人數已達3000多人[10]。由於原漢之間的生活習慣不同,易生磨擦,海山特別在漢人工寮的東方,在選煤廠後方加蓋原住民專屬工寮,被稱為「番仔寮」[11]。由於生活空間分離,阿嬤與原住民的礦工接觸有限,倒是活動力旺盛的媽媽常在天車間看到許多動物的屍體,原住民習慣打獵,當時海山周邊的山上還有很多烏腳香(白鼻心),經常就地宰殺,媽媽說在當時「一隻白鼻心可以換一瓶米酒頭仔」。
媽祖田初一、十五為領薪日,次日則訂為公休日,各地攤商雲集,好不熱鬧。由於工作辛苦危險,不少礦工都存有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態,除了喝酒之外,最常見的休閒是賭博。阿嬤說起當時礦工聚賭的情形:「以前有個職員,大家一出坑,碗公就捧出來豆仔(骰子),大家有的站著,有大種樹(一棵大樹),一旁圍起來紅毛塗(âng-mn̂g-thôo,水泥),一板這麼大板,大家圍著,有的站著,有的蹲著,叫啊! 輸的人都輸了了,贏的人拿光光,大家就…做到薪水都賠光了。」幸好阿公只會小酌,不會賭錢,不然一家老小可能要喝西北風了。
在礦場一片榮景下,阿嬤與進發的第一個兒子賢仔於1961年出生,隔了兩年之後第二個孩子金仔出生,從一家六口變成一家八口。阿祖分擔了洗衣、煮飯,看顧小孩的工作,但是她的脾氣暴烈,除了罵阿嬤「討契兄」(thó-khè-hiann, 偷漢子)之外,還會用手「揬」(ttu̍h,戳)阿嬤額頭,推她去撞牆角。她對於小孩的管教也很暴力,尤其是二舅瀛仔被她認定「剋父」,特別用「米管煙」 [12]教訓,除了年紀大點的母親不服管教,敢與她對抗之外,礦場的孩子都很怕她,看到她出現時,都避得遠遠的。
吳仔追求阿嬤不成,到處散播假消息,說「三八雞」呅仔說桂肚中的小孩是他的種,以離間阿嬤與進發的感情,也讓阿嬤與媽母女感情失和。阿嬤是個性溫和的人,非但沒有責怪母親,也不怨吳仔的中傷,只是盡自己本份,逆來順受,默默地工作。
聰明的大舅壽仔小學畢業後考上了板中,由於迷上了布袋戲,經常蹺課,國中念了四年才畢業。之後曾一度和三、四個礦坑長大的朋友去臺北學水電。但是做沒多久,因為錢不夠花,又轉回媽祖田。
進發教大舅壽仔如何做改修(gái-siu,整修坑道),安排他進入媽祖坑工作,17歲也步上父親的腳步[13],入坑工作。大舅選擇礦工的主要原因是工時短、薪水高[14],時間彈性自由,再加上公司提供住宿以及各種休閒娛樂設施的福利,雖然工作危險卻吸引人。自從大舅進入坑內工作,家中總算多了一個可以幫忙養家活口的男人,不過,三年後他隨即抽中金馬獎,去金門當了三年兵。
[1]中華民國鑛業協進會,1983。〈台灣煤況之變遷〉。《臺灣礦業史續一冊》,中華民國礦業協進會,頁98。
[2]同註8,頁97、123-104。
[3]同註8,頁118。[[7]](notion://www.notion.so/matterslab/6e54de636d2840828e4231674472ae06#_ftnref7)
[4]〈我們新總統蔣經國先生〉,《光華雜誌》1978年4月,https://www.taiwan-panorama.com/Articles/Details?Guid=6f5daa91-38fe-4ac0-b5e8-1c03c0666b55
[5]同註13,頁42。
[6]同註13,頁46。
[7]同註8,頁33。
[8] 臺灣省礦物局,1922,《臺灣地區煤礦工人情況調查》,引自註70,頁774-775。
[9]同註72,頁772。
[10]同註8,頁124。
[11] 「番」是過去對於臺灣原住民的稱呼,帶有貶抑意味。隨著原住民礦工增加,海山公司又陸續蓋了「13棟」以及「4座寮」。參見朱健炫,2022,《礦工謳歌》再版初稿。
[12]將破布置入空罐頭,點火之後冒煙,再把罐頭套在小孩口鼻。
[13]依勞工保險法規定,當時要滿18歲才能投保。
[14]以1980年的薪資來看,礦工日薪約為一般工商服務業員工的1.5倍,掘進工與採煤工每天的收入大約是 1000 至 1200 元,以工作20天計算,月薪大約在 1.5至2萬元之間,是吸引許多低學歷者進入的主因。資料來源:勞動統計查詢網,https://statdb.mol.gov.tw/statis/jspProxy.aspx?sys=210&kind=21&type=1&funid=q04013&rdm=jJl7yedl。
十一、成家
臺灣民間社會有童養媳舊俗,無力撫養子女的貧困家庭,父母將未成年的女兒送養,長大後與寄養家庭的兒子捒做堆,稱為童養媳。母親出生於1947年,與大舅差四歲,長大成人時已經是1970年代,臺灣童養媳舊俗逐漸消失。或許是看到父母之間沒有愛情的不幸婚姻,阿嬤並未安排母親與舅舅結婚,反而是讓她選擇自己要走的路。
媽媽在夜市認識了爸爸,21歲結婚,婚後搬到臺北,開始鈕扣生意。為了在臺北立足,爸媽決定買下第一間破舊矮房,需要資金18萬元。標會之後,到處東借西借,就差兩萬元,媽媽迫不得已跑回娘家借錢。阿嬤二話不說,從阿公的遺像後面拿出原本存在公司的撫卹金,讓媽買了第一間「起家厝」。媽媽說起這段往事仍止不住淚水:「那是阿公的生命錢啊!」目睹阿公礦災過世是媽一輩子的創傷,只要一提起阿公相關的往事,她總是忍不住傷心落淚。
隨著臺灣經濟起飛,家中的批發生意漸有起色,媽不但連本帶利還了錢,連阿公生前向大頭伯借了十多年的一千五百元也代還清了。只要娘家有需要,能力所及,媽媽必然傾囊相助,阿嬤與媽媽生死與共的情感,看在爸的眼中,卻是對於夫家無法容忍的「背叛」,這是幼時父母感情失和的主因。
麗燕阿姨小學畢業之後,到附近小紡織廠工作,貼補家用,一直工作到21歲,嫁給紡織廠的阿富,經濟較為寬裕,也會不時拿錢接濟娘家。有了兩個女兒的經濟支援,稍稍減輕阿嬤的經濟負擔。
大舅退伍之後,媽祖坑的家庭式工寮出現空位,阿嬤一家人終於有了獨立的棲身之所。新宿舍位於三間宿舍之中,有兩個沒有門的房間、一口獨立的灶,外面一間廁所,沒有獨立的浴室,只能在廚房洗澡。廚房門口會放一支椅子,洗澡時把衣服放在椅子上當作記號,提醒家人不要誤闖。
大舅跑了一般時間的卡車貨運之後,與國中同學的小姨子麗華情投意合。雖然她的父親反對,但是母親尊重她的選擇。大舅媽來自南投魚池農家,家境清寒,所以雙方聘金、嫁妝兩免,簡單完成婚嫁。大舅媽回憶她嫁進來時看到的宿舍場景,家中無長物,只有一台舊大同電風扇,一頂補了又補的蚊帳。原以為嫁人之後日子會改善,沒想到卻比她原生家庭狀況更差,她被家人嘲笑說「沒有門的家也敢嫁!」結婚之後,舅舅利用廁所旁空地,加蓋了一間浴室,終於成為一個完整的家。
關於家,我記憶中的童年是在萬華大理街上不斷搬遷的過程。由於都市計畫道路開闢,爸媽好不容易買下的房子被強制徵收,拿著微薄的補償金開始了無殼蝸牛的遷居,每隔一年半載,我們就得被房東趕走。最後終於找到一個落腳處,和其他三戶共同承租一間艋舺長屋,三進的老屋以板材隔成兩半,左半邊比較小,前店後住,後進有一個女人帶三個小孩居住;右半邊有完整的三進,我家租了前店與第三進的一個房間,第二進是另外一家黑手工作的地方,他家有四個小孩同居。
我們一家七口擠同一個房間,吃、睡都在斗室之中,床下還住著一窩老鼠,隨時覬覦著吃剩的食物。國小寫作業時就把角落的和室桌搬出來,放在走道上。人靜下來之後,老鼠就會跑出來,一隻接著一隻偷偷前進。媽媽特別吩咐我不能趕「錢鼠」,否則就會散財。那是一種嘴尖尖、體型小一號的老鼠,長得還算可愛,跑過去會吱吱吱地大聲叫,不知是壯膽還是警告,陪我寫著無聊的作業。
礦工很像被礦場豢養的錢鼠,活在暗無天日的地底,會為礦主帶財,只要施捨他們一點家庭廚餘,經濟好時吃香喝辣,不好時也只好挨餓、逃離。但千萬不能打死他們。
家庭經濟逐漸改善之後,在我國中一年級時終於買了第一個房子,五個小孩終於可以共有自己一間房,高中又換了一個更大的新房子,改為三個小孩一間房。就在我們家經濟好轉買房之時。隨著政府1969年煤業政策的改變,煤業生產進入衰退期,阿嬤一家陷入了另一個貧病、失業的危機。
十二、親歿
臺灣經濟起飛之後,能源需求大增,臺煤已不敷國內需求,民國58年( 1969)開始,政府轉而補助臺電,以燃料油來取代煤炭,再加上原來煤調會介入市場供需的訂價機制改變,由市場供需決定,更衝擊煤業生產。各地礦坑陸續停工,煤業開發貸款也被牽連,貸款業務停辦。自1970 年起,煤礦場數及勞工人數逐年減少,至 1983 年只剩 138 家礦場,其中月平均產量 5,000 公噸以上者只有 6 家[1]。海山的煤產量也在1969年之後從每年500萬公噸產額,逐漸減少,但在1971年之前,尚可維持400萬噸產量。
就在家中經濟略為寬裕之際,阿嬤與進發的第三個小孩出生,是個女孩,名為麗鳳。迎生的喜悅與送死的哀傷,是阿嬤生命中接踵不斷的輪迴。
有一天甫上小學的三舅賢仔突然在上學路上跌倒,血流不止,送到板橋就醫,醫生說小孩怪怪的,建議轉去臺北的大醫院檢查。阿嬤與進發商量之後送到臺北馬偕,住院一星期沒有起色,又轉到臺大醫院,醫生檢查之後說是白血病,由於經濟無法負擔,決定轉回家中休養。阿嬤說:「去台大,住一個多月,一直大摳、一直腫起來,尾手(bué-tshiú,最後)回來,之後拿藥一直吃。」
賢仔從醫院回來之後很開心,但發現自己一直胖起來,說自己「好像王哥!」[2]在家休養一年之後還是沒有好轉,阿嬤永遠記得賢仔走的情形:「那一天早上他說頭很不爽快(sóng-khuài,舒服),一直要我偝(āinn,背),我偝他撥土炭…土炭比較重,我說等土炭挑好,再過來背你…伊就這樣倒了…那一晚到半暝,他老爸就說要不要再去病院,今仔(tann-á,剛剛)進入醫生館就死了。」
媽祖坑口的賢仔
兒子才剛過世,一直幫忙洗衣、煮飯的阿祖也中風了,照護重擔又落在阿嬤身上。一開始兩年她還能起身幫忙升火,但已經無法承擔洗衣工作,一家大小的衣物都是在溪邊洗滌,不論酷暑寒冬,洗衣是一個家庭沉重的壓力,冬天往往洗到手指凍裂。第三年開始阿祖無法自由行動,最後只能坐在床上,在工寮房中起身不便,排泄物都丟在床下,工寮內終日惡臭難聞。最後一年臥床,不會罵人了,沒有人可以一直為她及時翻身拍背,整個背部褥瘡、皮膚潰瘍壞死而亡。阿嬤才放下照護的重擔。
1975年,中東戰爭引發石油禁運危機,臺灣省礦務局於1974年緊急進口外煤50萬噸,國內礦業復工,出現短暫榮景。進發卻在此時發現塵肺病,這是一種「在粉塵作業場所工作之職業,因長期吸入粉塵,致肺臟發生纖維增殖性變化,以此變化為主體之疾病」[3]。在礦工的盛行率達6.4%。有鑑於礦工是塵肺病的高危險群,國防醫學院醫師李宣果曾建議嚴格限制風鑽工在坑內工作每日不得超過四小時[4]。
但在現實上,礦工固定工時為每天8小時。到後來採取包工制之後,做石的工時改由工人自行決定,家庭負擔沉重的礦工為了養家活口,不得不增加工作時間;至於做炭的工人本來就是以台車數計算薪資,隨著煤層的深入,挖到炭礦的難度提高,礦工被迫增加工時來提高收入。礦界流行的說法:「入坑死一人, 毋入死全家」,許多礦工為了養家活口,不得不賭命工作。
進發進入礦坑工作已超過30年,肺部長期吸入粉塵,早已病入膏肓。 阿嬤說:「吃砂太多,肺病,做礦的,砂都會跑到肺,越打拚做吃越多越快死,砂都一直屯(tūn,堆)起來,都著在肺內。」塵肺症早期無症狀,僅有輕微氣促、氣喘,漸漸出現咳嗽、呼吸困難,病人在末期因為肺纖維化而痛苦異常,血氧濃度不足,經常喘不過氣。肺部傷害屬不可逆,無法治癒,只能靠氧氣輔助生存,最後會因呼吸衰竭而死。
進發病症嚴重,決定主動離開阿嬤。阿嬤說:「他人很好,破病(p'uaʟ-pẽ,生病) 毋捌(m̄ bat,未曾)拖累我,腳袂行,袂曉(bē-hiáu,不會)賺錢就回頂埔去。」但在進發生病期間,48歲的阿嬤將燒水工作偷偷託給大舅媽,自己在村內的工地兼差做小工,挑磚頭、和水泥,幫忙他張羅醫藥費用。
進發過世之前特地跑去臺北找我媽,要她代為管教、勸導大舅,不要整天花天酒地。阿嬤不捨地說:「做到瘦卑巴(sán-pi-pa,瘦骨如柴),做到走不動,才回去(死亡)」。進發死時66歲。
[1] 《勞工檢查及安全衛生年報》,https://www.osha.gov.tw/1106/1164/1165/1168/
[2]王哥是1959年電影「王哥柳哥遊臺灣」中的人物,是一個體重過重的胖子,該片由台灣導演李行、田豐及張方霞等聯合導演。
[3]《勞工保險條例》,見全國法規資料入口網,http://law.moj.gov.tw/
[4]林宜平,2004,《煤礦工塵肺症的地方知識、科學研究與健康照護:公共衛生的視角》,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博士論文。 1978-1988 年間臺灣省煤礦工累計接受檢查人數 81,656 人,其中塵肺症患者 5,214 人,盛行率平均為 6.4%,頁44、77-79。
十三、轉業
民國71年(1982),媽祖坑發生小型礦災,暫時停工,海山安排阿嬤轉到建安主坑,持續做燒水工作。礦業極盛的1970年,海山雇工人數高達1,522人,有福利社、運動場,自行養豬、養魚,礦場是工人們生死與共的超級大家庭,大家共用一個澡堂。澡堂是礦工每日公共生活的中心,不僅可以洗滌,也可以分享生活點滴,凝聚感情。阿嬤是湯婆婆,每天到礦埕挑煤燒開水給大家洗澡。
不過,大舅就此失去工作,阿嬤深知礦業工作危險,已經是夕陽產業,希望他就此轉業。大舅一度跟著鄰居川仔做辦桌。臺灣社會流行舉辦露天酒席,不論是婚喪喜慶,或是廟會選舉,酒席市場十分興旺,媽祖田有不少農民或礦工兼業或轉業,改做「總舗師」,小小的媽祖田就出三位有名的總舗師[1]。但是大舅耐不住辦桌的辛苦,做了一年,又跑回海一礦場當礦工。
馬祖坑前的阿嬤
二舅和同村的礦工之女素嬌結婚,工寮再也擠不下阿嬤的大家庭。為了幫兒子成家立業,阿嬤去訂了一間富貴城社區的預售屋,位於土城中央路四段(原礦埕附近),總價78萬元。標會、借貸,一直湊不足頭期款19餘萬,阿嬤只好辦理勞保退休,那時海山的勞保承辦人員勸阿嬤不要提早退休,因為之後的退休福利金會好很多,但是因為購屋需要,再加上被倒會的債務,阿嬤被迫提前預領退休金。
阿嬤小孩年幼,再加上大舅的兩個幼子嗷嗷代哺,以及買房的貸款、會錢、債務,全家再次陷入入不敷出的窘境。大舅媽一邊在家帶兩個小孩,一邊代替阿嬤燒水,晚上再去附近紡織廠工作。阿嬤為了增加收入,先在村中幫忙收採竹子,成綑的竹子又重又高,那時阿嬤已經50歲了,瘦小的她已經無法負荷。
1980年代臺灣股市上萬點,房地產業景氣飇升,營建業缺工問題嚴重,即使沒有經驗,也很容易找到事做。住在頂埔的秀卿來招工地小工,為了多賺一點錢,阿嬤決定外出到工地打黑工。不過,建築工地的風險可不亞於礦坑,阿嬤回憶:「水櫃啊漏啦!去抹(buah,水泥塗抹)水櫃…暗暗,下去有電,拿在手上那葩燈有電,跳到手來,幸好師傳把開關關起來,如果跌下去就電死!」
弱小的阿嬤在工地做粗工,每天8:00上工,做到下午5:00師傅收工,一天的薪資20至30多元,但已經是礦場燒水收入的2、3倍。後來又挑磚、石,做的是男性承擔的粗工, 她說:「像我們這個矮房子黏的,要擔土、擔水泥,(攪)和在一起,都要挑。爬樓梯,一手扶扁擔,一手扶(樓梯)把手,爬…那時很艱苦…小孩讀書,衫啦、鞋啦!迫不得已。」隨著房市越來越旺,樓也越蓋越高,從4、5層一直挑到10層樓高,阿嬤在鷹架來來回回,上上下下,咬緊牙關苦撐。有一次在鷹架弔土時不小心被鋼索打到臉,緊急送三峽醫院縫了2、3針,幸好她沒有從鷹架上摔下來。
從地底500公尺不見天日的礦坑,到烈日高聳的300公尺大樓,上窮碧落下黃泉,阿嬤瘦小的身影扛起了全家大小生計千斤的重量。這7、8年間是阿嬤一輩子勞動最累的時候,但工地收入改善了家中經濟。民國74年(1985)媽祖坑災變停工,阿嬤一家人無法在工寮續住,必須拆屋還地。兩年之後公寓交屋入住,一家人總算離開工寮,擁有自己真正的家。
看到阿嬤的手指扭曲變形,她說:「挑土給人寄(gî,傳遞),咱不夠力,都會去折到、傷到!」問她有沒有治療,她回應:「那時也沒有弄(處理),消膏貼一貼,沒有去糊(kôo, 塗抹藥品),也沒有去給人推,(手)就變成這樣…硬迸迸(ngē-piàng-piàng,硬梆梆)。」長期的勞動已讓阿嬤身體上銘刻了不少傷痕,膝蓋也不行了,她很感慨地說:「一輩子都在做工,大工、小工都做。」
[1] 同註66,頁131-135。
十四、礦殤
日子久了,家中逐漸忘了阿公、賢仔、進發的祭日是那一天,阿嬤決定將所有逝去的親人統一在八月十五日共同祭拜、燒金紙。看著裊裊香火,時間回到1984年,那個令所有礦工家庭悲傷的凶年。
臺灣的煤層薄,受造山運動影響,煤田中有多層煤帶,上下磐脆弱,深入地底的煤巷長度已經超過2公里,深度有的更達海平面下1000公尺,礦場多而規模小,大量使用人力挖掘、運輸,地壓大、溫度高,工作環境惡劣[1],在開發了數十年之後已經「煤枯炭盡」。建安坑主坑道又延長了850公尺,改採斜坑開挖,礦工必須使用鑿岩機採煤,半蹲半爬進入煤層,隨煤層深入地底,開挖風險日增,預示了大型礦災發生的可能性。
六月二十日。歲時甲申年庚午月辛丑日,逢危丑日,不宜娶親、造作、安葬、入宅,犯之田產不收、財物失脫、虎咬蛇傷,大凶,損六畜、招官司,諸事不宜。
中午12點52分突然傳來爆炸巨響,出事地點在建安主坑道第三斜坑十三片岩與十五片岩之間,距離坑口深達2,990公尺[2]。當時正值交班時間,有數位距坑口較近的礦工已先跑出坑口,又回頭搶救同事,幸運獲救的陳炳欲說:「已經爬到前頭的同事叫說『要倒下也要一塊兒倒下,要走大家一起走』,接著就有同事過來攙扶我,把我救出坑道。」[3]
有七十位礦工仍受困坑內,有半個小時因停電無法送空氣進入坑道,搜救人員與時間賽跑,不停地清出坑道內的坍方,設法救出困在坑內的弟兄,坑道內充滿瓦斯味,有些搜救人員冒險搶進,還被後續落下的土石壓傷。礦場安全監督員已趕到坑口,指揮救災。家屬則心急如焚地在坑外等待,希望奇蹟出現。礦務局保安人員、媒體記者、臺北縣衛生局與亞東醫院醫護人員在現場待命,圍觀群眾不斷蜂擁而至,群聚於拱橋上觀望。
搜救的第三天才打通坑道,在落石密布的坑道內,搜救人員小心翼翼地避開各種障礙,起初在黑暗的坑中,不小心就踩到地面軟軟的人體,屍體有掛在石頭上的,有壓在石頭下,看到地面一堆溼溼的,是冒泡的血水。之後開始憑著屍臭味找人,往味道臭處挖,就可以找到遺體。人雖然走了,少數被抬出來的屍體還會呻吟、放氣,他們身體機能尚在[4]。被判定腦死者仍有生命徵兆,心跳與身體器官持續運作,似乎不忍就此離開至親。
廣播聲劃破了礦場愁雲慘霧的哀戚:「八片坑ooo馬上出來了,請ooo的家屬到停屍站認屍。」海山本礦入口上面掛著「安全第一」的四個大字,罹難者的家屬噙著眼淚守候。10點多台車呼呼呼的聲音從黑暗的坑底傳來,越來越大聲,終於出現一點微光,一節瀰漫著臭味的台車緩緩駛出,搜救人員黝黑的臉孔看不到表情,裝著死者屍體的麻袋出來了,死者家屬痛不欲生悲號,迎上前抱住麻袋,大聲呼喊親人的姓名,記者搶拍鏡頭,擠成一堆,哭成一團,警察制止的哨聲壓不住一湧而上的人群。每隔二、三小時廣播一次,就有一群傷心的遺族等著迎接台車送出的遺體,蒼蠅飛舞,沾滿覆蓋的白布,幾天的等待有了令人心碎的答案。
在臨時設立的停屍站內,一堆高高的煤堆上站滿了圍觀的人群,尚未發現行蹤的礦工家屬站在煤堆上,婦女背上的幼兒咿咿呀呀玩著,有些仍在引頸期盼,祈禱奇蹟出現[5],有些家屬呆立現場,六神無主,淚水早已哭乾。時間在無助的等待中一秒一秒地過去。空氣中福馬林刺鼻的臭味一直停留不去,一天的等待又到了盡頭。
事務所牆上掛滿標語「防範煤塵最重要 清除噴水求實效」、「一齊展開零災害 消除災難平安來」,阿嬤一個字也不認識,這些口號標語不知有多少礦工看得懂?隨著搜救的時間一點一滴過去,經過四天三夜不眠不休的搶救,坑內屍臭味越來越濃,家屬等到的是一具具扭曲難以辨識的屍體,陷在坑內的礦工無一生還。
罹難屍體洗滌之後,送往第二殯儀館,海山公司特別請道士到現場招魂,辦了兩場法會。葬儀社人員為了搶生意,鬧到不可開交,有兩位礦工的遺體被某殯儀館搶運到臺北,家屬遍尋不著,好不容易才在台北市立殯儀館冷凍庫內找到[6]。每逢重大災難,事故現場彷彿出現爭食屍骨的「禿鷹」,這回事故出現了兩群,一群落在地面爭食,另外一群隱身於空中持續徘徊繞行,伺機而動。
海山災變救難現場。資料來源:賴克富等,2006,頁123。
這場災變造成74名礦工死亡、重傷8人、輕傷23人,當時海山雇工約1,200人,有近十分之一的工人當場死於非命。大舅原本在媽祖坑工作,一度想轉進海山不成,後來轉到海一礦坑當監督,逃過一劫。事發當下,阿嬤在澡堂燒水,距離較遠,沒有聽到爆炸聲。她說:「沒有聽到聲音,死人用袋子裝, 一個一個抬出來,攏載載返去厝仔。也有人失蹤,有人掉到水櫃下…我在燒水,有的(屍塊)沒撿到…土炭都臭毛毛(tshàu-moo-moo,臭氣沖天),找不到的也有。」 在暗黑濡溼的坑道內粉身碎骨,那些找不到的屍塊,有的嵌入了礦岩,有的混進了煤屑,有的埋進了石渣,腐肉的氣味成了她對礦場災變的記憶。
礦災三日後,政府召開檢討會議,當時臺煤早已無法與國際進口煤價競爭,但前省議員兼海山公司董事長李儒侯認為海山地下仍有200萬庫藏量,有能力持續經營下去,他也為籌措家屬的賠償經費而賣了板橋百坪地[7],臺灣省主席邱創煥下令緊急貸款6000萬元給海山煤礦,作為救難與撫卹費用[8]。
海山災變後,臺北縣政府社會局對於罹難者進行調查,死亡的礦工平均年齡42.28歲,以51~55歲之間居多,是家中主要的經濟支柱,而每位礦工家戶平均有五人,災後頓時陷入經濟困境[9]。罹難者家屬的撫卹金額約50~60萬,業者決定從優撫卹,補貼勞保給付金至發足100萬元,連同政府的救濟及慰問金,每位死亡礦工的家屬可領到115萬元[10]。
事後官方調查報告出爐,結論是因第7、8台車中間的插梢未卡牢,造成台車滑落,撞擊到高壓油開關,引燃煤塵爆炸,導致20見方公尺的土方落磐。1984年7月14日監察院調查報告,認定政府與海山公司有十大疏失,要求礦坑應立即關閉,接受檢查[11]。不過,政府隨即訂定《臺灣煤業政策》,嚴格執行礦場安全規定,藉煤礦評鑑,關閉不良煤廠,列入良礦者,准予續存。海山煤礦在之前只有零星的礦災,一直被視為典範礦場,在與家屬達成理賠協議之後,依然持續運作,一直到1989年12月才停止開採。
基於李家的政治影響力,出事沒多久之後,海山煤礦又復工,阿嬤仍天天燒水供礦工洗澡,而礦工們也在充滿屍臭的坑道內繼續掘進,每天搬運著摻雜屍骸碎片的礦砂。
就在海山災變尚未完成善後時,一場臺灣史上最大死亡人數的礦災在三週之後又發生了。
七月十日。歲時甲申年辛未月乙巳日,天成,天賊.福生只宜,乙巳、癸巳,宜興工、動土、入宅、開張次吉。餘巳不利,犯月厭,凶。
中午12點40分。瑞芳九份的煤山煤礦又斜坑右二片壓風機房起火燃燒,機房的坑木支架與機械潤滑油迅速燃燒,煙霧隨氣流進入斜坑,第一班、二班入坑換班礦工125名,陷入薰煙與一氧化碳瀰漫的坑道內。坑道深入地下一千多公尺,坑內濃煙過大,搶救困難,現場一片混亂、人聲混雜,負責維持現場秩序的人員,緊急動員搬運現場相思木,清出急救場地。
大型指揮消防車開入,在巨型探照燈照射的坑道口依舊是白茫茫一片,建基、瑞三煤礦緊急增調的救援人員集結待命,但由於坑道內枕木崩坍,落磐嚴重,高熱難當,災變發生後六個小時毫無進展[12]。搶救八天之後,清晨五時十分運送出最後一名罹難者,確認當場有 101人罹難,22人送醫獲救,但有11人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成為植物人。當時煤山僱用礦工200人,喪命礦工超過半數。
煤山煤礦原為基隆山炭礦,大正7年(1918)8月開坑,戰後由洪天水、蘇子世經營,改名基山煤礦,範圍擴大到臺北縣瑞芳鎮焿子寮、九份、水湳洞。幾經易主,煤山礦業公司成立於1971年3月9日,資本額960萬元,董事長為簡士成,屬於現代化礦場,按理說技術較日治時期的老礦場精進。
事後調查報告指出又斜坑右二片壓風機房坑壁落石擊傷220V電線,發生連續性之短路電弧,導致旁邊變壓器負載電流劇增,絕緣油起火燃燒,並延燒至附近機電設備、油漬,而機房看守人未能第一時間處理撲滅,以致含有濃厚一氧化炭的濃煙漫延坑道;礦工均未佩戴一氧化碳自救呼吸器,是造成這場臺灣史上最大死亡災變的主因[13]。
事變之後經濟部下令煤山礦場停工一天,進行安全檢查,隨後又繼續開工,災變之後五年多,一直到1989年12月31日封坑[14]。
[1] 參考註13,頁110。
[2]鍾宜君,2014,《礦業遺產之消失—以海山煤礦為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建築與文化資產研究所,頁103-104。
[3] 高源流,1984。〈「要走大家一起走!」老礦工爬出坑道生死一線 憑經驗冷靜互助逃離險境〉,《聯合報》,1984年6月21日03版。
[4]朱健炫訪談,2020年4月28日,地點臺北市。
[5]汪士淳,1984。〈兩天兩夜音訊杳然 可憐苦命孤兒寡母〉,《聯合報》,1984年6月23日第3版。
[6] 〈遺體不見了?葬儀社搶生意 家屬備受干擾〉,《聯合報》,1984年6月22日第3版。
[7] 同註8,頁129。
[8] 〈搶救困在坑內工人 直到最後一人為止〉,《聯合報》,1984年6月24日第3版。
[9]徐照美,1984,〈談台北縣社工員的「機動」角色——從「海山」「媒山」到「洲後村」〉。《社區發展季刊》27,42頁。
[10]〈每位罹難礦工家屬 可領一百十五萬元〉,《聯合報》,1984年6月22日第3版。
[11] 同註89,頁104-105。
[12]翁台生,〈煙茫茫心茫茫.火燒坑急煞人〉,《聯合報》,1984年7月11日第3版。
[13]國家文化記憶庫,煤山煤礦災變 ,https://memory.culture.tw/Home/Detail?Id=203632&IndexCode=Culture_Event
[14]放羊的狼,1050814瑞芳-煤山煤礦(碧山煤礦、基山煤礦),2016年8月14日,http://ivynimay.blogspot.com/2016/08/1050814.html
十五、奇蹟
中元節法會是礦村最盛大的儀式,畢竟冤死的好兄弟太多。八月十一日,災後海山舉行第一次中元普渡,距災變已經二個多月了,盛夏的空氣中依然瀰漫著一股的惡臭,混雜著焦炭味,令人作嘔。眾人圍著諾大的紅色供桌祭拜,這回參加普渡的醴禮特別澎湃,公司不但請道士來做法會,還特別準備了紅露酒。許多婦女低頭啜泣,一旁站立的小孩放聲大哭了起來,其他小孩也跟著哭了起來,連大人也忍不住低頭拭淚。
道士作法已壓制不住深入坑底數千公尺、高超過五百公尺的巨獸,受傷甦醒之後,隨時可能再次翻身。
十二月五日中午12點50分。歲時甲申年乙亥月癸酉日,乙酉天德,是葬日,宜娶親、入宅、起造、開張,用之上吉,主增田宅、受職祿、光門戶、奴婢義、僕自來投雇、諸事順遂。
大舅壽仔欠了一屁股賭債,趕著在兩點換班前逃離坑口守候的債主。下午1點50分,海一煤礦傳出一聲巨響,接著大量土石崩落。正值換班時刻,是坑內人最多的時候,有人大喊:「人都還在坑口,救人啊!」現場一片混亂,但是不確定坑內狀況,一時也無法入坑搶救。
坑外已擠滿數百位焦急的家屬、礦務局保安人員、亞東醫院及臺北縣衛生局的醫護人員。阿嬤與二舅也趕到現場,被阻在橋頭,為了避免影響救災進度,現場已經拉起了封鎖線,不准家屬、外人進入。阿嬤在現場哭著喊人救援:「壽仔還在裏面!」跨越橫溪進入礦場的小橋阻隔了陰陽兩界,死生懸於一線。
阿嬤說起當時海一現場的情形:「爆炸的時候,他已經出坑了…我們在橋這一邊,不知道他還在沒?在橋這邊嚎(háu,大哭),嚎到要死,跪在那一直吼,以為爆炸死掉了,那時橋(封鎖)不能過…尾手(bué-tshiú,後來)去看他的車有沒有,ootobai(機車)沒在,走去喝酒了,家在(ka-tsài,幸好),出坑了!」二舅事後說:「去喝也好,去賭也好!去做什麼都好,沒在裏面就好!」
當日深夜,救難人員只救出王黃德一人,找到 16 具屍體,隔天緊急打通了五百四十公尺處的第一個落磐處,運出三十二具罹難礦工遺體,仍有六十一名礦工仍深陷二千公尺的坑道內[1]。在連續掘進五天之後,陸續抬出一具具扭曲變型的屍體,罹難礦工都是因一氧化碳中毒、爆炸灼傷而亡,屍骨不全,死狀甚慘。此次災變再次帶走93條人命,礦場受僱的260位礦工有超過三分之一死於非命。
「代誌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大舅後來聊起災變事故的情形,提到那天在坑內有點奇怪,在吃便當時,不知何故便當突然掉在地上,還有老鼠從坑內跑出來。他和礦工有福決定提早離坑,順便拉了明山,明山是勤勞的礦工,本來不想隨他們出坑,後來被他們強拉同行,幸運逃過一劫。大舅得意地說自己叫長壽,另一個是有福,所以他們沒有那麼容易死的啦!阿嬤卻在坑外呼天喊地,白哭了一場。
礦災再加上肺塵症,阿嬤認識的同村礦工幾乎都已消失殆盡。她說:「像我這緣(iân,年齡層)都沒了,年輕的也沒了,海一的收去了。」村中的一個礦工世代已因為災變或職災而消失殆盡。
就在眾人仍陷於礦災的集體傷痛中,一個振奮人心的奇蹟出現了。12月9日上午7時,林和雄、游煌義等七位救難者由本卸進入坑道清理落磐,終於理出一條可容納人員爬行的通道。9點30分前後,在離坑口約一千四百公尺處的再卸坑聯絡道附近發現前方有忽明忽暗的燈光,聽到微弱求救聲後,立刻向坑外搶救中心要求增派台車及人員入坑搶救。10點左右,周宗魯被以台車送出坑口至板橋市亞東醫院救治,一路上用紗布蒙住雙眼,以人工呼吸器、注射強心劑急救。
爆炸時周宗魯在距坑口三千一百公尺左右、最底層的七本東坑道工作,坑內突然傳來一陣巨響,接著不省人事,醒來時發現周圍落石遍地,空氣濁熱,烏煙瘴氣,地上倒臥數十位同伴,皆已失去生命跡象。他幸運找到風管,拉破洞猛吸,以泡棉口罩沾尿當防毒面具,用安全帽接岩壁上滲出的滴水來喝。兩天後,飢腸轆轆的他試著啃食坑道中相思木架樹皮,改吃畚箕,皆難以下嚥,最後迫不得已拿起礦工鋸,割身旁死去同伴的肉充饑[2]。
由於海一災變事故原因不明,絕境生還的周宗魯被煤體爭相報導之後,接踵而來的卻是社會排山倒海的壓力,立院有多位立委質詢是否有人為破壞[3]?他也被眾人懷疑為匪諜而遭到法務調查。最後經檢察官勘驗死亡之礦工遺體而確認吃食人肉事實,再加上他帶進行的炸藥都在,事件才告平息。災變之後他離開礦場,年過六旬成為一位傳道牧師,在新店、烏來的教會向世人見證這段神蹟,一直到民國105年(2016)6月14日因肺塵病辭世,享年88歲。
位於三峽溪南里的海山一坑原為天富煤礦,民國49年(1960)轉手陳天賜經營,改稱海山一坑,礦區面積846餘公頃[4],是現代化採礦的代表礦場之一,出事十天前才獲中國礦冶工程學會頒發「保安技術獎」,表揚其「特製噴霧設備,抑制煤塵,實施煤面鐵化,減少落磐;引用大鑽孔貫穿煤面通風及預洩瓦斯,克服瓦斯突出災變,確保安全,績效優異[5]。」
災後大舅參加了台灣省煤場安全訓練,取得台灣省煤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升任監督。他果真福大命,半年後海一礦場再度發生礦災,這回出事地點是在比較深的斜坑,再次幸運躲過死亡之神的追擊。
1985年6月19日上午9點,第一次礦災發生後半年,海一煤礦再度發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12人輕重傷。在前次事件之後,礦主曾向政府申請復工,但未達到1973年的礦場安全法標準[6],五月第一次複檢,部份設備仍不合礦場安全法細則規定,6月11日第二次複檢,發現坑道通風、煤層控制、防火、支撐及機電設備已改善。但礦主早已私下營運,從民國74年(1985)五月下旬到六月下旬,每天出煤一千多噸[7]。政府在礦災肇事原因都還不明的狀況下,礦場竟然可以在短短半年內復工,也算是全世界礦災史上的「另類奇蹟」。
[1]〈深穴救援 只見滿坑屍體 海一礦變 已是凶多吉少〉,《聯合報》,1984年12月7日第3版。
[2]周宗魯口述,何曉東整理,1996。突破死亡線。榮光出版社。https://blog.xuite.net/hslchurch/twblog/119379231
[3]立委林鈺祥、黃河清、鄭余鎮都提到應調查是否有人為破壞,黃河清更希望徹查有無匪諜破壞。見立法院經濟、內政、財政三委員會第一次聯席會議紀錄,74會期,頁123-147,政府公報資訊網,《立法院公報》,https://gaz.ncl.edu.tw/browse.jsp?p=C79001516
[4]同註6,頁793 。
[5]中國礦冶工程學會,歷年保安獎章得獎人,https://cimme.org.tw/zh-tw/awards/bo-an-medal-winners.html
[6]章言,1985,〈海山一坑煤礦災變案深思〉,《勞工之友》,415期,頁10。由於當時仍處於戒嚴時期,學者不敢直接批評政府,多半是以筆名發表。
[7]〈痛心再論礦場災變〉,《聯合報》,1985年6月20日2版。
十六、究責
連續礦災帶走了數百條人命,也敲響了臺灣煤業的喪鐘。礦災之後,社會輿論如排山倒海而來。海一煤礦第二次災變之後,行政院長俞國華在行政院院會中指示各級機關積極辦理死難的撫卹等事宜,徹查是否有違法開採行為,臺灣省礦務局長李豐之表示已經向上級自請處分,但認為此時辭職是不負責任的作法。[1]礦務局長高金褔被記大過調職,索性申請退休[2]。
經濟部長徐立德在連續災變之後曾一度規避到監院報告煤業政策[3],在海山一坑第二次災變時終於不得不赴立院接受質詢。徐立德在立院答詢時指出,依現行《礦場安全法》,政府並無法令依據可以逕行關閉礦場[4]。然而,當時仍處於戒嚴時期,一年內有三大礦場發生重大礦災,死傷逾二百多人,且隨時可能再度發生災變,國家不但有權對礦場發布緊急處分,也可以由經濟部代接管。但是徐部長卻以政府無法勒令礦場停工為由,認定須透過長達半年的評鑑作業,才能對違規礦場進行全礦停採、局部停採,或機械設備禁止使用的處分[5]。他指出:「政策與災變並沒有必要的因果關係,因此不能將礦災的原因只歸咎於政府處理置步驟太慢,亦應檢討礦主之責任[6]。」
在立委連番砲轟下,點名要求經濟、內政部兩位部長下臺負責。徐立德表明:「立德決無逃避責任之心,為了維護榮譽,我定要將工作做好。至於應否辭職一事,則請我的長官做最後的決定。」[7]而內政部長吳伯雄則回應:「本人到內政部半年以來,深感這份工作的辛苦與勞累、犧牲與奉獻,但我咬緊牙關,任勞任怨,忍辱負重,所秉持的乃是一份熱愛土地、熱愛所有的人民,我本人對於這份職務並無留戀。當然,我一定會本著政治良心與道德,對災變的問題冷靜分析,也不會推卸應負的責任。本人向無其他長處,唯勇敢負責而已,這一點是大家可體認的。」[8]
在居功諉過的官僚文化下,最後是台灣省礦務局長高金褔、保安組長朱文欽、課長林顯忠、瑞芳保安中心主任余助政及安全監督員李中心等五人,分別被省府記過調職。立委江鵬堅建議組成災變調查的公正委員會,探查災變原因,但是在經濟部長聘任的南非與日本技術專家調查之後,海山一坑的災變原因迄今依然成謎。[9]
礦工家屬呼天搶地、下跪求援的悲慘畫面成為臺灣難以抹滅的社會記憶。自1970至1985年間,礦工死亡總數達1,293人,平均每年發生事故45.7次,平均每年死亡人數80.8人[10],臺灣採出的煤炭堪稱「血礦炭」,逼得政府不得不正視煤業轉型的問題。
行政院核定臺灣煤業政策中建議設立「煤礦礦工平安基金」,在煤礦主表示負擔太重、無法執行,最後胎死腹中[11]。民國84年(1985)7月頒定「實施煤業安定基金條例」,欲對進口能源依離岸價格加徵百分之零點五的稅額,每年籌措10億基金,輔導礦工轉職與資遣,但在災變後一年,籌措礦工轉業的法案仍未送立院審議[12]。一直拖到民國78年(1989),災變五年之後,政府才發布「輔導煤礦礦工轉業及補助礦工資遣實施要點」,補貼礦場處理礦工轉業與資遣,在礦坑服務未滿五年的礦工也依年資補助。有了政府當作礦主的後盾,協助處理礦工資遣之後,臺煤正式宣告邁向死亡。
臺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檢察處主動偵查災變,一年之後,海山煤礦礦長蘇生被判刑六個月,安全主管楊國華、李天浩各判五個月,均得易科罰金,海山煤礦公司處罰金六千元。海一案對礦場負責人、安全主管及坑內安全監督人員提起公訴,礦主陳天賜以二十萬元交保,最後只有受僱的礦長黃兩義判刑一年定讞[13]。
中國國民黨主席蔣經國對海山、煤山兩礦災變受傷礦工的遭遇深表關切,指示要照顧他們的健康,幫助他們的家庭生活。在臺北縣長林豐正「送愛心到海山」的呼籲下,各界捐款如雪片飛來,最後總共募集近3億元捐款,由台北縣政府代管,成立救災專戶。臺灣省政府主席邱創煥曾答覆受傷礦工均已受到妥當的醫療照顧,海山煤礦捐款已處理完畢,煤山煤礦捐款將近二億元,處理辦法還在妥善研究中[14]。
但在礦災過後28年還有1.5億未發完,許多礦工遺族並沒有拿到善款,在貧病交迫中度日[15]。一直到2017年,新北市政府才擬定「海山、煤山及海山一坑礦災家屬救助服務計畫」,提供礦工及該礦災罹難礦工之遺孀、一親等直系血親,因發生變故導致傷害或死亡者,所需之醫療、看護、急難救助、遺孀生活補助、喪葬、遺孀機構安置補助及遺孀居家看護補助等經費補助,距三大礦災發生已經是30年後的事了[16]。
[1] 〈海一災變礦局是否失職 俞院長指示徹查嚴辦〉,《經濟日報》,1985年6月21日2版。
[2] 〈兩次礦災追究行政責任 礦務局長記大過調職〉,《聯合報》,1984年9月2日5版。
[3]〈邀經長報告煤業政策 幾個月沒有依照辦理〉,《聯合報》,1984年12月6日3版。
[4]依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在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得經行政院院會決議,頒布緊急處分。另外,依《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第廿一條規定,經指定的企業在技術上或管理上有改善的必要,經令其改善而不改善,經濟部得予代管。
[5]同註107,頁138。據立委洪文棟的說法,原本徐部長建議全面停採,實施安全檢查,但由於俞國華院長反對,才轉而改口稱無法勒令關閉礦場。
[6]同註107,頁135。
[7]同註107,頁143。
[8] 同註107,頁143。
[9] 海一的礦長黃兩義說法,兩名南非專家不敢入坑調查,且態度高傲。見黃兩義,2008,〈臺灣三大煤礦災變記述〉,出自《臺灣經濟奇蹟尖兵》,財團法人臺灣退職煤礦職工福利協會,頁144。
[10] 經濟部,《臺灣礦業統計》,2016,頁121。
[11] 王麗美,1984。〈 礦工平安保險.勞資興趣缺缺 籌措平安基金.尚無具體辦法〉,《聯合報》1985年10月5日3版。
[12] 同註107,頁133。
[13] 海山一坑煤礦黃兩義礦長,https://memory.culture.tw/Home/Detail?Id=597552&IndexCode=Culture_Object
[14] 〈兩磺災變傷者及家屬 蔣主席指示全力照顧〉,《聯合報》,1984年8月30日1版。
[15] 施協源,2012,〈離譜!海山礦災28年 億元善款未給〉,《TVBS》,2012年8月30日, https://news.tvbs.com.tw/life/29331
[16]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2021,https://www.sw.ntpc.gov.tw/home.jsp?id=359&parentpath=0,6,114,116
十七、收坑
或許是怨念太深,媽祖田村居民傳聞會聽到礦工坐在一起喝酒、擲骰子的聲音。坑口一陣陰風吹來,不時傳來滴滴答答的水聲,大白天令人也忍不住哆嗦。
收坑的日子終於來了。
大樹下的一座紅色小祠堂,太乙救苦天尊端坐高臺正中,身著袍服的道士用團扇扇三下,以寶劍敲三下,為天尊滅地獄之火,破地獄之門。幾位頭戴冠巾,腳穿雲履的道士,一手持劍,一手搖鈴,環繞著走位,進入坑內,口中念念有詞,拯救四方鬼魂與信徒祖先。天尊用柳枝或桃枝等,蘸金瓶中的甘露法水灑下,引滿坑髑髏出離地獄,大聲喊:「去!」
道士與礦災罹難者家屬前往坑口誠心誦經,再以紅磚封坑,並在磚牆下留了三個小孔,方便坑內亡魂自由進出。坑內仍有落盤磐、出水、瓦斯中毒的危險,為避免閒人誤闖,廢棄礦區外圍已加裝了鐵門、鏈條,禁止閒人進入。海山公司發出了一張停止營運的公文,公告自民國78年(1989)2月1日停坑收工。至此,歷經日本、國民黨兩個政權、開發長達72年的海山煤礦終於劃下句點。
海山煤礦收坑公告
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海煤總工字第七七三二七號
本公司自創坑以來歷經七十多載開採,已深入海拔下七百餘公尺。
受地熱影響,坑內溫度自然升高無法克服,工作困難,因此產量銳減,成本高居不下;復受台煤不景氣之影響,數年來累積虧損至鉅,無法負荷。雖蒙各位同仁共同努力工作,期能改善,奈效果不佳,實已無法繼續維持。經本(十二)月三十日股東臨時會議決議,自民國七十八年二月一日起停工收坑,特此預告。事出無奈,敬請各同仁共體公司之苦衷,請賜合作諒察為荷。
海山煤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儒芳
(資料來源:賴克富等,2006,頁49)
在海山收坑之後,礦主李儒芳對於礦工頗為照顧,盡可能安排他們及礦災遺族進入海山相關企業工作,擔任守衛或雜工。阿嬤從礦坑退休之後,到民國84年(1995)仍留在海山事務所做雜工,一直到海山事務所停止運作為止,是最後一批離開海山礦場的人。
在封坑之前,阿嬤聽到拆屋還地的風聲,怕沒有地方住,在中央路買的預售公寓交屋,一家人提早搬離宿舍。
許多礦工不捨不得離開生活了一輩子的礦場,仍滯留於工寮宿舍。宿舍是礦主為了解決礦工的高流動率而建,但入住二十多年,礦工自行維修整建,早視為自己的家。礦村內不僅迎來神明,興建涼亭,且在大樹道下建立礦工修行者小祠,紀念1984年海山災變死去的弟兄,成為留滯礦工的社區生活中心。
1990年代臺灣房價飆漲,中年轉業的礦工大多無力負擔房租,尤其是原住民礦工,多半滯留原地,到礦場之外從事營建、板模、搬運工作。 海山礦主李家體恤礦工處境,一開始並未下令驅趕他們,但礦工們並不知道海山最後決定離開這個讓李家發跡的「禍地」。
礦工修行者之位祠堂。資料來源:作者拍攝,2022年
海山煤礦公司轉手給同屬李家的「寶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擬將礦場本部改設遊樂園,但礦場土地權屬複雜,又礙於舊日員工仍居住於工寮而無法動工。收坑之後,儲煤廠、選煤廠等鐵皮工廠首先被海山拆除,賣給回收廠。捨石廠則轉為停車場,收取停車費。部份機具設備轉售,部份送平溪煤礦博物館[1]。
為了開發需要,寶山建設公司除了對於礦區內地主提告,收回地權之外,[2]也對滯留的礦工提告,要求拆屋還地。 民國89年(2000)新北地方法院宣判海山勝訴,三位礦工應拆屋還地,按月給付海山公司1,452至891元不同的租金,同時要負擔數萬元的訴訟費用[3]。
部份原居於礦區的礦工主張他們的先祖在日治時期就向山本信義承租土地,想要重新確認地上權存在,判決結果敗訴,主因為光復之後未曾向海山持續繳納租金[4]。最終,寶山公司支付滯留礦工5萬搬遷費用,並代繳律師費,礦工迫於無奈而離開。但仍有老礦工死守家園,不肯離去,一直到民國96年(2007),最後一戶礦工才搬離[5]。
1988年,北二高工程經過馬祖田,慈安宮及周邊民宅被強制拆除,當地多數古埤碑文古蹟也同時被摧毀。居民信仰的媽祖無法護衛這片土地,另一個以媽祖祠田為名的迫遷危機風雨欲來。
[1] 同註92,頁110-112。
[2]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88 年度訴字第 1352 號民事判決,民國 89 年 02 月 29 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88 年度訴字第 1340 號民事判決,民國 90 年 07 月 24 日。資料來源: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88 年度訴字第 1352 號民事判決,民國 89 年 02 月 29 日。
[4]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88 年度訴字第 1574 號民事判決,民國91 年 7 月 31 日。
[5] 同註92,頁128。
十八、反服
阿嬤正式退休之後,最小的女兒鳳仔16歲了,終於卸下養家活口的重任,含飴弄孫。她自小失學,大字不認得幾個,所以想去「菜堂」(tshài-tn̂g,齋堂)[1]求學,但去念了幾天書,覺得念不下去。在帶孫子之外,78歲的阿嬤找到了她的新興趣--游泳,不但一次可以遊500公尺,在持續游了4年之後,連之前的氣喘病也不藥而癒。
有一次坐公車去游泳途中,阿嬤從後門上車,司機突然緊急剎車,一下子沒站穩,從後面摔到前面,撞到扣款機之後被摔出公車前門外,拖行了數公尺。事後緊急送醫,開腦取出血塊,縫了十多針,入院二十天,司機探視賠罪,阿嬤淡淡一句:「人家也是賺吃人!( t'anʟ-tsiaʔ⊦-laŋ,靠辛苦賺錢維持家計的人)」除了醫藥費之外,沒有索取任何賠償。
海一收坑之後,大舅壽仔就此失去工作,那時他才37歲,領到了5萬元轉業救濟金,就開始了崎嶇的中年轉業之路。先被鄰居阿義僱用做廚具,學會組裝之後,入股成為一員,大舅與舅媽兩人都去做廚具,有一陣子收入比較穩定,但是後來因為股東之間不和而退股。
大舅從小深受阿祖寵愛,又跟著父親參加「換帖會」(uānn-thiap huē,結義兄弟宴),[2]染了許多不良的習性,吃喝嫖賭,樣樣都來,曾經有一夜豪賭輸掉5萬元的記錄,在外面欠了不少賭債。自離開礦場之後就不斷轉換工作,還曾經與友人合資採礦,每次工作都做不了幾個月,舅媽為之氣結,形容他:「出去好像拍毋見(phah-m̄-kìnn),回來好像撿到。」
後來大舅領到一筆百萬的退休金,先清前債,阿嬤怕他一下子賭光,要求他拿出20萬元給媳婦家用。之後大舅和舅媽在三峽市中心頂了一家店,改開鵝肉城,大舅做礦工閒散慣了,經常藉故出遊,做了兩年多,裏裏外外大多是舅媽一個人在打點,覺得身心俱疲,難以負荷。有一年颱風,缺水、缺電,做不下去,921大地震之後決定轉業。
大舅的最後一份工作是去做プレス(車床),不小心手被捲入機器,當場切掉四隻手指,送到醫院接回了三隻半,只剩一隻可以靈活運作,那一年他才53歲。此後更心灰意冷,不再工作,成天喝酒度日。大舅媽與他在不斷爭吵中過日子,有多次都想要從家中五樓屋頂跳下去。
除了原來積在肺中的粉塵之外,長年喝酒造成肝硬化,大舅的身體每下愈況。後來又發現食道腫瘤,手術之後撐了一年十個月,63歲病逝。俗語說「寵豬夯灶,寵子不孝」[3],大舅讓阿嬤再次承受了白髮人送黑髮人之痛。想到大舅生前受的苦,阿嬤不捨地說:「他自己病死的,算是吃一些土,肺比較差,尾啊(bué-á,後來)脖子又生那什麼…正手手術一孔(kháng,洞),肚子手術一孔,吃的東西從這流出來,反正就哎!…不會講,很可憐!」提到大舅,阿嬤只有歎息流淚,心疼他自幼喪父的艱辛成長過程,氣惱他自甘墮落的荒唐人生,又悲憐他受病災折磨的餘生。
大舅過世之後,阿嬤搬去和四舅金仔住,以減少大舅媽的經濟壓力。有一回阿嬤因為腸沾粘而送恩主公醫院就醫,媽媽去探望,在病房內和阿嬤聊了一陣子,媽媽要離開,走到電梯間,阿嬤從病房追出來,突然拉住她的手,抱住她痛哭,媽媽安慰她:「阿母!妳佗位(tó-uī,那裏)艱苦?」阿嬤沒有回答,默默地走回病床。媽媽心中一陣酸苦,知道阿嬤可能是為了付不出醫藥費而發愁,第二天一早跑去幫阿嬤辦出院,付了三萬多元的醫藥費。
出院之後,每回由大舅媽帶阿嬤坐車回診,看診需要掛三個科,一次掛號費就要一千五百元,再加上計程車錢,所費不貲。為了省錢,阿嬤與舅媽決定改搭公車回診,有一次碰上午後一陣西北雨,兩人淋到全身溼透了,媽媽聽到了非常不捨,又特別帶錢跑回家交待大舅媽,就醫一定要坐計程車。阿嬤前後住院三次,大舅媽手頭拮据,有兩次醫藥費是媽媽跑去繳納的。[4]
社會大眾的善款不僅遲到太久,也沒有資訊管道傳給受災戶,許多礦工家庭無知無助,持續在貧病中掙扎。
[1] 菜堂也稱齋堂,是齋教信徒參拜、舉行儀式、活動及聚會的場所,由於齋友吃素,所以俗稱菜堂。
[2] 換帖是一種臺灣民間習俗,男性互相交換庚帖和相關家族資料,拜請關聖帝君做見證,每年會輪流舉行換帖宴會。
[3] 意為子女要加以管教,不能放縱,否則子女會不孝。。
[4] 大舅媽去年中風住院,怕子女來醫院照顧太累,又不想請看護花錢,一直想要提前出院。一直到2022年寫作時,阿嬤與舅媽都不知道自己具備海山礦災家屬救助服務的請領資格。
十九、滅村
媽祖田舊名大墺山,乾隆年間墾首周李成祖以媽祖田口深淵為水源,建突堤引水,流經頂埔、大安、貨饒、土城、柑林陂、冷水坑,灌溉水田千餘甲,命名為大安圳[1]。日人山田伸吾曾讚詠:「圳寬二丈四尺,圳長二十里,兩岸遍植相思樹護堤,其設計之週到、結構之壯大為島中所罕見。」[2]有了水開始有田,人也跟著聚集起來了。 乾隆43年(1778)福建安溪人李維芝、李武侯昆仲率移民至此拓墾,將其開發的九芎林山埔地三百餘甲,獻給當時的墾首業新莊慈祐宮當祀業,以逃避政府徵收賦稅,所以稱為「媽祖田」[3]。
自然資源富饒的媽祖田從日治時期開始就是一塊不祥之地。昭和2年(1927),日本總督府近衛師團「山根支隊」22人為前導,欲探三角湧義兵團實力,行經媽祖田遭義勇軍襲擊,19人死,僅4人生還,史稱乙未年「大安寮事件」。隔年4月25日,日本政殖民政府建忠魂碑悼念,增派軍隊大力掃蕩,路上逢人即砍,媽祖田庄慘遭屠村,受難死者葬於「殺人坪」。
海山收坑之後,土地開發計畫如火如荼展開。民國96年(2007)7月31日,新莊慈祐宮突然開始一連串強制拆遷村民屋舍。三十多位外來者突然闖入寧靜的媽祖田農村,在法院強制令下,怪手發動攻擊,在二百多位村民以及多位立委抗爭無效,龍泉路五戶磚房應聲倒地,媽祖田老村長王江全與居民焚香祭祖、跪地痛哭,二十餘位村民露宿待援…。當代國家的律法是無情的怪手,刨入尋常百姓的心臟,聲聲哀號,泥塑木雕的媽祖充耳不聞。
隨著都市化發展,北二高工程完工,擺接堡環河快速道路開了,火葬場也來了,三不管的河岸新生地上出現了禮儀社,送葬的隊伍集聚在北二高橋下,為原來已破敗的礦村增加了戲劇性的場景,禮儀樂隊送行曲從悽厲的嗩吶聲,轉為江蕙輕柔的家後,未亡人野獸般的哭號,慢慢轉成文明靜默的哀悼。
老礦工暗夜哭號,魂魄持續徘徊坑口守候…
遠雄集團於民國96年(2007)購得土城區海山煤礦建安坑舊址,以20多億元向海山煤礦公司購入周邊永寧段569地號等6筆土地、大巒段421-1地號等59筆土地,取得24,800餘坪土地,成交金額10.45億元,後來又陸續向國產署等單位購地,面積增至4.2萬坪,末代臺北縣長周錫瑋延在任時,提出「乙種工業區變更社為住宅區」,擬進行大規模造鎮蓋屋,建設「科技生態社區」,規劃2000戶、7000人住宅區[4]。
推土機再次來臨,此次如坦克車壓境,辦公區的事務所、中山堂、福利社、礦工澡堂、坑木場、倉庫、炸藥庫先被移為平地,職員宿舍、礦工宿舍以及原住民礦工宿舍也隨之被拆除,海山礦區的建物無一留存[5]。原住民宿舍區被拆除之後,配合未來科技城開發,新北市政府改設原住民族生態公園。海山災後倖存的原住民礦工流落三鶯大橋下的河灘高地,自力造屋,形成「三鶯部落」與「南靖部落」[6]。
民國98年(2009)臺北縣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以市地重劃方式變更地目。民國100年(2011)中央都委會原則同意規劃方向,但附帶條件為須通過地臺北縣政府的環境影響評估。海山基地有六成面積是山坡地,基地下層坑道林立,位於斷層帶、文化遺址、保育類動物棲息地,具備了所有環境禁建開發的條件。環評委員曾要求遠雄補充地質鑽探及坡度分析、社會文化、環境規範等三項重要報告,過了三個月之後,再次召開第二次審議,被要求的二十九項目竟仍有十三項未詳實補正[7]。
民國101年(2012)遠雄建築開發案公聽會上,面對地方文史團體「毀滅式建設」的質疑,遠雄企業副總蔡宗義回應:「開發地將保留近二公頃的土地做為公園用地,礦業博物館一定會規劃在此中,且遠雄現正在雙北興建臺灣棒球博物館、文化暨建築館,遠雄集團企業盼將迭博物館的典範確立後,再將其經驗移轉到海山煤礦博物館[8]。」
此開發案經檢調單位調查,發現臺北縣議員周勝考曾多次向環評委員施壓,要求盡速通過海山開發環評案,民國102年(2013)4月1日環評會上曾露骨表示:「本案並非與大自然爭地,本案已捐地40%,若再降容積就不用蓋了,這是地主權益。本案屬為山坡地,但其實是平地,新店很多地方才是山坡地;另外有關斷層部分,101也是斷層,新莊地方也都是斷層,但委員的認真審查,我們也感受到。已拖很久了,希望本案能順利進行[9] 。」
民國103年(2014)朱立倫市長在任時,新北市環保局以「臨時提案」方式,將海山煤礦環評案夾帶在議程中,最後以「有條件通過」開發計畫[10]。環評結果送內政部都委會續審時,則被要求就建築高度、山坡地開發與環境容受力等再做檢討。
趙藤雄因為五大開發弊案,於民國103年(2014)被檢調單位收押禁見。民國106年(2017)6月29日,因涉及土城海山煤礦及新莊新亞電器土地分區變更案,遠雄集團總部以及新北市政府、新北市議會遭到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搜索,趙藤雄遭法務部廉政署約談到案,7月1日被羈押禁見。
[1] 大安圳興建於乾隆20年(1755),由板橋林成民祖先及其他業戶出資興建,自大漢溪右岸媽祖田堰取水灌溉,擺接堡地區才逐漸開發成農田。資料來源:水利故事館,http://138.91.18.227/story_detail.php?id=22
[2]山田伸吾,1899。《臺北縣下農家經濟調查書》,總督府民政局支部殖產課,頁105~106。
[3] 明治38年(1904)日本殖民政府總督兒玉源太郎,廢大租,確認小租戶為土地業主,但媽祖田農民並未出面登記土地權屬 。從此媽祖田的農民就失去了土地權屬。參見熊品華,2019,〈土城媽祖田的發展史記〉,出自熊品華等編《土城媽祖田--情與義》,土城區媽祖田慈安宮,新北市土城區媽祖田社區發展協會,頁68-77。
[4]同註92,頁128。
[5]同註92,頁113-114;118。
[6]1994年9月臺北縣政府依台北第三期防洪整治為由,通知大漢溪沿岸的違建戶搬遷。1994至1996年間,縣政府進行了4次以上的強制拆除,引發爭議;2002年12月縣府規劃興建「三峽隆恩埔段原住民短期安置所」,2018年舊三鶯部落被完成拆除。參見楊士範,2006,《阿美族都市新家園:近五十年的台北縣原住民都市社區打造史研究》,唐山出版社。
[7]梁任瑋,2017。〈礦災區蓋屋 趙藤雄是怎麼闖過環評?〉。《今週刊》1072期,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80392/post/201707060026/
[8]同註92,頁116。
[9]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2017年10月31日,頁15。
[10]同註143。
二十、回歸
民國105年(2016)和媽媽一起重回媽祖田。礦埕在土城中央路四段與環河路交叉口,也是前往三峽火葬場的必經之路,大漢溪幾次改道,離河岸越來越遠,環河道路開闢,車潮阻斷了人與河的親近。龍泉路口現有一家造景公司,北二高高架道路段完工之後,隔著川流不息的高速公路就是三峽火葬場。
進入龍泉路之後,經過慈安宮以及數十戶紅色鐵皮屋,只剩零星的農村工廠,幾分荒涼,幾分蕭瑟。我們轉到龍泉路上,在第八公墓對面,阿嬤曾居住的工寮已成了一片汽車墳場,路旁低陷地有幾間破落的紅磚建築,包含打鐵間、暫舍外牆以及礦場辦公室,陷落在路旁一公尺多的坡坎下,只露出一半的紅磚屋身,黑瓦屋頂。斜對面小雜貨店的招牌「乖乖」依然掛著,在風中搖晃,好像隨時會掉下來。媽的故人周清溪還在,寒喧了幾句,話語中都是誰已經走了,誰也不在了,不勝唏噓。屋子還在,人滅了,再也沒有人記得這裏曾是百人礦村。
周清溪雜貨店,資料來源:作者拍攝,2016年。
祖田坑礦村現況,資料來源:作者拍攝,2016年。
悲慘的記憶究竟該選擇遺忘或保存?
走出礦坑陰霾的阿嬤終於可以快樂的過日子。媽媽帶著阿嬤走美西、日本,舅舅帶她遊泰國、中國,阿嬤說這輩子最開心的事:「最歡喜是出去玩,飼囝(tshī kiánn)很價值(kè-ta̍t,值得),帶我出去玩,照相都笑咪咪。」原來就愛漂亮的她,臉上盡情抺粉點胭脂,不怕被土炭燻得黑麻麻,換上五顏六色的衣衫,不再穿粗布破衣。
2012年,阿嬤當選101年度土城區模範母親,以「早年喪偶及子年幼失怙,為扛起家計曾擔任水泥工、礦場雜工,拉拔子女長大成人,生活艱辛,如今子女在事業上個個安定,事業有成,家庭和諧美滿。」母親節當日接受臺北縣政府的表揚,以一輩子艱苦換來一日榮銜,官方的肯定成為她這一生最大的成就。
高齡96歲的阿嬤膝關節受損,無法行動自如。她一直掛念著母姓「曾」在結婚登記之後消失,擔心自己隨時可能「回去」,卻遺忘了原來的姓氏。去年底(2021年),阿嬤要二舅幫她去戶政事務所改名字,從「張桂」改為「張曾桂」,找回了失落超過一甲子的母姓。
當礦村成為臺灣時代的眼淚,逐漸被遺忘,我繼續尋找礦坑入口。海山礦場四週鐵皮圍牆層層圍繞,入口處標示著「私人土地 全天候錄影中」,門口四個藍底白大字---遠雄建設已被抹除。遠雄弊案揭露之後,整個海山礦區被鎖在高聳圍牆之內,只剩一條蜿蜒的車道,像是進入電玩的迷宮,盡頭是一個身著泰雅族卡通人物的立牌,端點是原住民生態園區,原住民被驅離了,留空無人煙的園區。從日治時期的山本煤礦建基,到海山礦災之後黯然落幕,這個阿嬤工作、生活了一輩子的礦場,如今被白色工地圍牆阻絕,成為無名荒地,路旁的大榕樹還在,幾隻土狗徘徊,礦工修行者祠堂隱身於圍牆之後,有幾位居民依然滯留其間。
無意間發現了白色圍籬有扇上鎖的小門,推開之後是一片荒地,隱約看到了那座爬滿綠蔓的景觀橋,見證海山曾經有過的繁華。穿過拱橋之後前行數公尺,雜草叢生的泥地開始積水,漸行漸深,只得退回,改爬上高逾一公尺的駁坎,一邊用刀劈開雜木蔓草,勉強沿著駁坎前行,在數十公尺之後,遠遠地看到了綠椰樹下的坑口,海山本鑛四個大字,當初遺留給礦工進出的三個孔洞只留下最上方一個,坑口已成為一片水塘,落了一池的桐花。這裏曾經是數一數二的大礦場,不可一世的山本礦業,臺灣礦業霸主李家根基所在;這裏曾是千人居住的繁華礦村,礦災巨變的現場,數百個家庭喪失至親的傷心地,從此天人永隔,生死茫茫。經歷了生離死別,看盡礦場興衰起落,魂魄穿梭,依然留守坑內,繼續捍衛這片土地。
坑道終究將會回歸自然,淹沒於荒煙蔓草之間。日治時期的屠村傷痕,親人永隔的痛楚,收坑後迫遷的流離,受盡苦難的人們已遠離,終究會從歷史傷痛中康復,深入挖掘的大地傷口也在逐漸復原中。
逝者已矣,大地安息。
海山本鑛,資料來源:作者拍攝,2022年
後記
民國110年(2021)5月1日,一群頭來自基隆、新北瑞芳、平溪與苗栗等地的老礦工,頭戴黃色安全帽、手拿鐵鍬走上街頭,手中拿著「能源危機日夜拚」、「礦工生死誰人問」的黑色旗子,高喊著「礦工生死誰人問、換到福利阮沒份」、「能源危機日月拼、阮ㄟ心聲誰人聽」,要求政府比照老農津貼,設立礦工特別條例,照顧礦工晚年生活。在政府無法回應照顧礦工的訴求之前,至少先把過去臺灣社會捐給三大礦災的善款,盡快發送給所有受災的礦工遺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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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已於2022年6月10日發表在報導者:末代女礦工──張桂的生命故事